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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安徽泗县疫苗案宣判

[转帖]安徽泗县疫苗案宣判

致311名学生住院的安徽泗县疫苗案昨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2:36 新闻晨报

  虽然曾试图做无罪辩护,但今年6月轰动全国的“泗县疫苗案”3名幕后组织者,昨天还是等来了法庭的一纸宣判。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侯华锋、周世明及周世凯有期徒刑。

  3被告庭上互推责任

  在昨日的庭审中,侯华锋辩称自己事先两次向第一所长周世明汇报并得到其同意后才决定外购疫苗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进行接种的。而周世明则称侯华锋并没有汇报是外购疫苗、集体接种,只是交待“按站里的规定办”,但具体是什么规定自己不清楚。

  周世凯则辩解其只是按侯华锋的安排办事,自己不是组织者。并一再声称自己只是防保所的一名普通的防疫员,平时管理所里的材料、账目和药品的保管和分发,对于外购疫苗、集体接种自己没有决定的权利。而侯华锋说周世凯是第三人民 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防保所属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办公室副主任,平时所里的事都是和周世凯商量后决定,重大事件都向周世明汇报。

  侯华锋、周世明、周世凯3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并提出:违规集体接种疫苗与起诉书指控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2545.80元,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后果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

  被告均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庭审理认为,国家专家组己将此事件定性为一起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反应,证明了侯华锋、周世明、周世凯3名被告人的危害行为与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名被告人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己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据此,法庭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华锋、周世明有期徒刑两年,判处被告人周世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6月初,为了给所里增加收入,泗县第三人民医院大庄防保所所长侯华锋经院长兼防保所第一所长周世明同意,于6月15日由该所防疫员周世凯驱车至滁州市一不具备经销疫苗资质的个体药贩张鹏处,购回无疫苗检验机构签发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证和审核批准证或复印件的甲肝疫苗6个批次共3000支。次日,在未按规定向县政府报批的情况下,侯华锋、周世凯组织多名不具备接种疫苗资质的乡村医生,到辖区内19所学校为2444名学生集体接种甲肝疫苗。

  从6月17日起,先后共有311名学生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症状住院治疗,直到7月10日才全部出院。事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晨报记者于任飞

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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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夜色不深在2005-11-22 9:58:44的发言: 大快人心啊
我觉得你可能不是我们疾控的同行吧,可能不太了解我们具体的工作和实际的生存环境,如果你处于泗县一样的工作环境中,你不会觉得快慰的,我个人感觉很沉重,他们三位是现实的牺牲品,是媒体炒作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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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311名学生出现群体性心因反应症状”的疫苗案,这案件的名称本身就已经足够可笑的。

媒体有错,和360400理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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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360400在2005-11-22 12:13:46的发言: 我觉得你可能不是我们疾控的同行吧,可能不太了解我们具体的工作和实际的生存环境,如果你处于泗县一样的工作环境中,你不会觉得快慰的,我个人感觉很沉重,他们三位是现实的牺牲品,是媒体炒作的牺牲品。

我能理解。但是私进疫苗还是不可原谅的![em01]毕竟人命关天!!!此次事件毕竟给我们队伍中的一些胡作非为者,敲了一记警钟!或许还能让在位者了解一下基层的无奈和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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