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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再次改革年底启动,那公共卫生机构何时才会"势在必行"???

同意楼上的说法。还有合作医疗的事。我个人观点:

在一个不成熟且失败的医疗系统构建一个全新理念的医疗保健保险体系,其结果可想。当然这又是卫生部的“杰作”,如果试验不成功,谁来买单?纳税人同意吗?其实纳税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卫生部在卫生市场该往“公”或“私”的岔路口很迷茫的。对于合作医疗这东东,我不抱乐观态度。一个政策即将被大规模实践,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愿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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