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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打第一类疫苗现在还收费吗?

[调查]打第一类疫苗现在还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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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结束还有: 3098 天10 小时4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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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背景: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第三条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第三十条 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在处理安徽泗县甲肝疫苗接种事件相关责任人时《条例》有关规定适用。

  3、《条例》颁布已近一个月。

调查只是一部分,结果不我意料:还是老样子。

  97年县里搞初保达标,各行政村都在迎检前按县里通知推倒所有的碉堡式厕所,有的村百姓怨言可不少:这“政府”不出钱建公厕,没个厕所方便。这一类疫苗停止收费规定与其有些相似,那打一类苗给谁给补偿的钱?总不能又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毫无怨言”等精神吧,这个活儿大多是由基层卫生院防保科来做,防保科是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虽然这种地位有点象农民,不给钱可还要让这帮人认真做工作,什么逻辑?

  以前有种说法:谁出钱谁受益。不收费也包括另一种含义,可以不打一类苗了,如果这是样的话,当然工作没法做好,老百姓吃亏,责任只全在政府身上。

  每年国家拔给补帖一类疫苗的费用不在少数,虽然生产的疫苗质量也只停留在“国产”水平。倒是一些新的疫苗和国外大疫苗公司生产的质量较好。一类苗不收了,如果让下面的人将其全部用二类苗替代了,这又如何?

     见识“安徽疫苗事件”全过程,发现这个《条例》对防保责任人能适用的只有一条“私自组织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在基层做事的人都明白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是必不可缺少的,以前打“两脑”全在学校里进行。这法颁布以前,至少得知道如何实施,或是实施的可行性如何?安徽那个卫生院长说他们还没收到实施这个条例的通知,换句话说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法和其内容,事实上这个条例并未在多数地方组织或讨论如何实施,那这政府(包括上级部门)又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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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ju28在2005-7-13 8:09:43的发言: [em01]灿忠,我是谢小红,请问你 的qq是多少?

你去湖南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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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不成文的想法:小孩打一类苗不收费了,那打完疫苗出了反应或接种事故可以不用赔偿吗?如果要赔偿,这笔费用谁来支付?换句话,由谁来承担接种疫苗的风险?[em01]

还有,象这种有点扯皮的“国家支付”小孩的家长能放心吗?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这种所谓的免费服务而选择高质量的需付费接种疫苗服务?也即拿医疗市场中的“择医原则”的思想核心来套用这项工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3 7:21: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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