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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全国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启动

[转帖]全国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启动

  为提高艾滋病疫情报告的质量与时效,卫生部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平台上建立了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并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对全国艾滋病疫情实行网络直报。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提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位,上述单位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报告病例分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人首次发现符合报告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的要求填写报告,同时填写《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上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的内容应及时核实,负责组织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填报《艾滋病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对艾滋病病人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并均需填报《艾滋病个案随访表》。各级(类)责任报告单位按月上报《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首先实现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我们是连报都不能报,呵呵!网络无法进入,可能要新的用户名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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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系统真的有问题,今天我报的卡都无法保存,一气之下,也在公告栏那投诉了!
因为我们有了共同的语言,因此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为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此我们有了这个家--疾控家园,我们疾控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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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报告病例时发现了一个BUG,这与艾滋病直报有关的。

(注:在正常情况下,右框中“疾病名称”以下是没有接触史和筛查方面这与艾滋病有关方面的。)我在公告栏发帖并将这图片传了上去,过不到半个小时这帖子就被删了,大约在下班时刻,这些内容已修改过来,恢复到原来的。谨存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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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筛查结核病

为掌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结核病患病情况及发病趋势,为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肺结核病人及时提供适当的医疗救治服务,阻断其对家庭及周围人群的传播,逐步建立起全国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防治工作机制,卫生部日前印发《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筛查结核病的方案(试行)》。

据报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合并结核菌感染者每年有10%的人发生结核病,有50-80%的艾滋病病人最终因结核病而死亡。《方案》要求,利用现有资料,对辖区已经登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对正在进行或准备开展HIV筛查的地区和人群,要将结核病的筛查列入艾滋病的筛查工作中;今后,在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进行结核病筛查。检查项目为拍摄胸片1张、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对有咳嗽、咳痰症状的患者进行痰结核菌检查。对筛查出的结核病病人进行全程督导(DOT)管理,规范治疗。各省选择艾滋病疫情高、中等的2-3个县为启动县;艾滋病疫情严重省份,可选择5-6个县为启动县。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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