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令人不解的卫生部对疫情报告处置的检查依据,据说是重庆市卫生监督所的代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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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查,当然不能吃一顿饭就完了,得有点问题吧,检查人员就扯谈几点,谁知道被检查单位就要当真???????? 还不见检查出问题,被检查单位领导就下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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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有多远,爱就有多深,祝福永远。永远永远,永永远远!
防柳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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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7-24 13:00
| 只看该作者
2006年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与2004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应该按新的规范执行。 [em06][em06][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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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7-23 13:48
| 只看该作者
粗略看了一下,觉得遇到这种情况其实较好解决。
卫生部对疫情报告的处置最好先咨询一下疾控部门,检查的内容可以由疾控部门依法根据行业情况自己来制订,到时就按疾控部门订的标准来检查。双方都好,监督有依据且到位服人。或者这样,事先将要检查的标准讨论稿发到疾控部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定下标准并参照严格执行。
这样做省事省心又好开展工作,还能树立起主管部门应有的权威。
为什么不这样做?连这点起码的政治素养都没有,还当什么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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