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12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接种一类疫苗不得再向受种者收取费用。并将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考核市县政府工作成效的指标。
通知指出,因预防控制工作不力、经费不能保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不足、保障机制不到位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对有关市、县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
据了解,计划免疫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省政府要求全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全省疾控部门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省级财政负责全省一类疫苗采购、一类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全省冷链设备采购和计划免疫省级机构工作经费;市县级财政要依法将预防接种补助、冷链运转、应急接种、工作经费等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给予保障。至今仍未落实经费补助或补助不足的市、县接到通知后必须给予足额解决,不得拖延。全省接种一类疫苗不得再向受种者收取费用。
同时,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区除四害、改水改厕、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工作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消除蚊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消除传染病源头,减少人群感染机会。 (张苏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