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子 当前离线
管理员
粗略看了一下,觉得遇到这种情况其实较好解决。
卫生部对疫情报告的处置最好先咨询一下疾控部门,检查的内容可以由疾控部门依法根据行业情况自己来制订,到时就按疾控部门订的标准来检查。双方都好,监督有依据且到位服人。或者这样,事先将要检查的标准讨论稿发到疾控部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定下标准并参照严格执行。
这样做省事省心又好开展工作,还能树立起主管部门应有的权威。
为什么不这样做?连这点起码的政治素养都没有,还当什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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