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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食品安全公开立法 成效不会“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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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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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的“卫生处理”包括销毁、封存、消毒?而其中一些是没有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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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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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检验”收费后再支付给检验部门,"抽检"不收费且要买样品,同时还要再支付检验机构费用?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会有积极性去做这样的工作?最后检验、抽检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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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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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后有四部门接报告,最后都会集中到疾病控制部门,等疾病控制部门调查完后前三部门再“动作”,是否已经晚了?同时,其余三权力部门会听你疾病控制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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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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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部分:微生物、寄生虫按法定传染病报告应该的,但理化性中毒如果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也应报告的。不能区别对待。都应通报相关部门,网络直报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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