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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全国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是否应将报告日期具体到时分?

是这样的。

全国人大有必要监督政府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的落实情况,不多给钱完善相关配套经费这个责任在政府身上,就得拿无为的政府试问!疾控工作者协助监督这项工作的落实责无旁贷。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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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杂个现实的。软件与硬件设施都不过硬啊。以前我对疫情报告系统提出了建议和对传染病报卡提出了意见也没谁理我。

还有就是一些问题上级都不重视你还想提高待遇我认为是作梦。

做好自己份内事就行了。不求有成,只求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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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时分?不知道大伙是怎么想的?我个人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况且就现在形势而言,一个省级医院一天要报多少卡?到时分?好象不是最好的选择,何况正如刚刚看到的某人所说的:丙类只要在规定时限报告,要到时分干吗?这样只能增加我们无谓的劳动,可见洋子同志看来有点象是那种位子比较高而脑子就比较那什么的人了!不是搞什么人身攻击,不过好象是确实没有考虑过我们基层的困难,你们只会在上面要数据,要表格,我们呢?我们是身兼数职,还不够你们使唤的,哪有那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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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登记发出时间登记到分是对的,操作起来好象也不是特别难,其实我看了国家的那个传报卡,感觉一般。大家如果觉得他不好,是不是有人可以设计个更好的传上来?另外,现在很多汉王名片输入机之类的东西,如果我们把传报卡设计的更简单,更合理点,便于计算机自动识别到电脑了,也许可以方便很多计算机缺乏的市县,方便了统一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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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xlt在2005-1-13 7:49:56的发言: 没什么好商量和讨论的,法治社会,既然传法上明令的事情,只能依法办事。

如jxlt所说,法律规定的就得无条件执行,但我试着在不同的地方发这个帖子,却遭各方的强烈反对。

呵呵!不是我的错,是法的无为。我本不想现在能做到这一点,因现在起码连个执行这个条款的保障机制都还没有,虽然这部法律里头明明写着得这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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