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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后,CDC和监督所如何协调?

发生食物中毒后,CDC和监督所如何协调?

监督监测分家以后,各地的CDC和监督所的职能交叉始终是个大问题,但工作还是要做,当发生食物中毒以后,各地的CDC和监督所又是如何协调在一起工作,CDC负责什么,监督所负责什么,各地的操作是怎么样的呢?

以我这边为例(市级CDC),食物中毒发生后,先报监督所,监督所报我们CDC,然后到现场作一些简单的笔录,就可以撤退,整个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到最后的结论都是由CDC全程负责,最后我们把是否是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拿给监督所,CDC的工作就结束了。

我心飞翔,遨游天下

我们这边疾控与监督还没分开,所以还找食品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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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分家吗,还是不分家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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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了也是白分,正好便宜了FDA,渔翁得利!

据说据说部分省市,食物中毒管理职能已划归FDA,

可怜的CDC和卫生监督所,可怜的卫生部厅局。这边卫生局理不好CDC与卫生监督所的职能,正好让FDA一起给收罗去,由FDA统一协调,不知道此时卫生部厅局那些头头脑脑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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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最键的是整件事情搞清楚后,CDC还要收一笔为数不少的j检测费,可怜食物中毒的饭店又要交检测费还要罚款,以后肯定不会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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