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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再造

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再造

SARS在我国部分省市暴发流行,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系统的组织、管理及运行上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将为今后我们再造公共卫生系统提供借鉴。

  第一,实行卫生系统的全行业管理。针对本次应对SARS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为提高今后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效率,不漏掉任何可疑病例的信息,我们必须要对我国卫生系统的组织形式进行重组。无论医疗机构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只要是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业务工作必须要实现统一归口管理。任何业务信息、资源配备情况都要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管制下。任何可疑、尚未发现的新病例必须强制上报疾病监控主管部门。

  其次,建立常规的预警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应包括:自下而上的强制可疑病例报告系统,任何医院或门诊部发现可疑新发病例或突然增多的重复病例,应及时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然后逐级上报到国家CDC。国家CDC应立刻组织现场调研与实验室病因学研究,并对疾病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评估应包括疾病可能对人健康危害的程度,疾病的传播速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以及疾病对政治、经济、贸易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内容。然后,及时将综合评估报告上报卫生主管部门,以便卫生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决策,决定是否需要上报更高决策层次,以启动国家危机应对工作,或启动局部应急措施。同时,国家CDC还要向各省市CDC发出预警警报,并指导基层单位做好预防工作。

  第三,时刻准备,防患于未然。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关键是抓好预防工作,国家不出现大规模恶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暴发流行就是防疫工作的巨大功绩。出现各种新的病毒和新发传染病在所难免,但我们一定要将其遏制在萌芽阶段。为此,各地卫生部门要制订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预案的目的与范围,系统的组织与分工,网络建设,预警系统,资源协调与管理,信息传播办法,各部门、组织及公民在紧急状态下的权力与义务,应急措施的评估办法,后勤保障,灾后重建以及人员培训等内容。要以预案为蓝本,进行普及防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培训,增强抵御突发性公共卫生灾害的能力。要以法律、法规与制度为保证,形成稳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灾害应对程序,从而提高抵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效率。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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