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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死亡病例报告要不要我们疾控来做?

以下是引用银色羽翼在2005-4-21 11:20:24的发言:

最近有人提出,死亡病例报告不应该由疾控部门来报,......

1、1989年开始的全国疾病监测系统就包含了“死亡病例报告”。

2、“死亡病例报告”涵盖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两大职能:慢病防制和疾病监测与报告(注意是“疾病”,而不光指传染病,还包括慢性非传染病)。

3、我国原有的死因报告体系是一个杂乱无序的网络,疾控有一个报告系统,医疗机构有报告系统,卫生局自己也有死因报告系统,,,还有好几条报告系统。


现在全部划归一体,应该是个好事,既然要划归一体,疾控机构当然责无旁贷,与死因与传染病报告一样,医疗机构是发现与报告的主体,疾控机构是死因信息的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统一协调和利用信息进行决策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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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卡是一定要做的,疾控不做谁来做?让殡仪馆做?让养老院做?有没有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来做更合适的单位?我个人感觉是没有。早在偶们学卫生统计学时就有死亡率一说,所以说肯定是医疗、疾控部门的事,谈不上揽到身上,至于一定要医疗机构进行直报,我想是因为医疗机构本身的职能及工作性质决定,只有医疗机构才能收集到最全最详细的死亡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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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个老师跟我们讲公共卫生专业的“能耐”是:从天管到地,从生管到死。

听上面两楼的意见觉得应由疾控来做,毕竟疾控是收集疾病信息的多面手。

我们这里的情况:这个死亡病例报告工作一出台后就不了了之。不知上头如何规定的,但我想这里有些原因,当时每日要上报资料的较多,非典零报告、禽流感监测、各种法定传染病。还有,网络直报工作刚开始,因经费不给落实,相当多的基层卫生院还没有配电脑等具上网直报条件。

现在有些好了,那死亡病例报告的工作规范在哪?这项工作单疾控部门落实得了?经费呢?想想不给点钱这项工作能有多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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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2005年5月5日贴:

云南1:死亡报告只报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死亡,目前告范围太大,贪大图全,

工作难以落实,达不到预期目的。

浙江3:说的好。

湖北:这个话说到我心里去了。

云南2:顶!这么好的建议不能让它沉下去!!

因为我们有了共同的语言,因此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为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此我们有了这个家--疾控家园,我们疾控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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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多我们又一定的意义,建议各位大侠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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