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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 200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卓有成效

[传染病] 200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卓有成效

2004年重大传染病防治卓有成效

2004年,我国在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预防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同时,国家加大了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2004年,卫生部会同财政部安排补助地方重大疾病防治经费15.3亿元,超过过去10年投入的总和;同时,努力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各类项目承诺资金超过1.8亿美元(约合14亿人民币),有力地支持了各地防治工作的开展。

加强非典、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针对疫情形势,卫生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加强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禽流感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为做好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治工作,卫生部制订下发了《2004-2005年冬春季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对各地今冬明春流感(禽流感)防控做出具体部署。各地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全年未发生非典暴发疫情和人感染禽流感疫情。

做好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在认真总结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加强领导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狠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国务院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控制措施,推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网络,在全国300个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开展自愿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建立完善抗病毒药品的采购与分配体系。规范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努力推广预防性干预措施。卫生部会同财政部落实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8亿多元,重点扶持河南、云南、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5月份召开了“中国艾滋病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外记者招待会,国内外反应良好。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宣传教育活动掀起高潮。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北京佑安医院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探望艾滋病病人,慰问工作在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并做了重要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医疗卫生工作者。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疫情较重的重点地区的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对高危人群干预的试点。积极会同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对血吸虫病、结核病明确救治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救治重病患者、普及防治知识,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国务院召开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和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防治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各地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了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委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展顺利,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一月九日

花点钱总能办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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