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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假如乡镇一级防保机构不在县CDC进二类疫苗后果如何?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预防接种工作是一项带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性工作,它要创造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设区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

条例规定二类疫苗放开经营,打破了以前“疾控系统省-市-县-乡逐级供应”单一的供苗模式,同时承认了疫苗这种特殊药品市场化的另一供苗模式。我想:既然合法,就不应抵制。

这样,二类疫苗的供应就同时存在以上两种供苗模式。有竟争,我想,是好事。不管是从经营者“正当竞争、优胜劣汰”的角度看,还是从消费者“反对垄断、欢迎竟争”的角度看,两种供苗形式的存在,最终的得益者是人民群众。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在论坛上看到很多同仁对此发表的意见,大致是觉得二类疫苗放开经营不合时宜。我想,在论坛上的疾控人大都是县级以上cdc的人吧,乡镇基层接种单位的人应该很少。很多人都说cdc是一个弱势群体员的,那么基层接种单位的防保人员就更是弱中之最了。我是基层防保人员,我站在基层防保人角度说话,我是希望二类疫苗放开经营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1.二类疫苗放开经营符合条例规定,合法。

2.有资格的疫苗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向接种单位供苗的模式,比较“疾控系统省-市-县-乡逐级供应”的供苗模式,有减少供苗环节,避免cdc级级提成,节省不必要的消耗,节约成本等优点。从接种单位来说,同样合格的疫苗,当然是越便宜越好了。听说狂犬疫苗出厂价一盒才二十来块,经过各级cdc送到基层接种单位就差不多要一百块,注射到群众身上就差不多一百五十吧。这么昂贵的价格会使一些暴露人放弃接种狂犬疫苗的。反过来说,如果直接从疫苗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直接进苗,因为厂家直销,我们假设基层进苗是五十块,注射到群众身上就算是七十五块吧,这样的价格就让群众容易接受多了,注射的人也应该相应会多点,按簿利多销的说法,基层接种单位也不会减少收入,还能提高暴露人群的免疫率。

3.论坛上众多同仁认为二类疫苗不能放开经营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疫苗的效价难已保证。我认为,既然人家有资格经营,就必须对疫苗的质量负责,这是不容置否的。

《条例》第十条规定: 药品批发企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

我想,对于药品批发企业来说,要达到以上三个条件,应该是不难做到的。

《条例》第四十八条 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通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对疫苗进行抽查检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既然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那么cdc还干嘛要杞人忧天呢?说白了,cdc放不开疫苗的逐级供应模式,不就冲着想从乡镇接种单位多捞几个钱吗?可谁有想过cdc的快乐是建立在乡镇接种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痛苦上。在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下,也不反对各级cdc搞创收,可创收的路子千万条,也不能把创收建立在疫苗预防接种这种公益性、福利性的工作上。

4.“疾控系统省-市-县-乡逐级供应” 这种高利润的垄断式的供苗模式,容易产生腐败和疫苗价格的被哄抬,罗耀星等人的事件是多么的触目惊心。所以说,有竟争,是好事。假如说,疫苗到接种单位的价格是一致的,就是说cdc的疫苗价格和疫苗批发商的价格一样,那就最好了。这样,cdc和疫苗批发商公平竟争,更有利于疫苗质量的保证。基层在选择上也更有自主性,谁的服务质量好,谁在保证疫苗的工作上做得更好,就进谁家的苗。

这是我作为一个基层接种单位防保人员的说法,相信许多cdc的同仁会反对。不管是疫苗批发企业还是cdc,最终都得把疫苗卖给基层接种单位才能营利,因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且一般的医务人员也不可能有预防接种资格,所以基层接种单位是最主要的疫苗接受者。

以上纯属本人扯淡。各位cdc的同仁大可不必杞人忧天,因为cdc是基层接种单位的顶头上司,所以即使cdc疫苗价格再高,即使疫苗批发企业能够更好的保护疫苗的效价,基层接种单位也不敢从疫苗批发企业进苗的,毕竟以后要靠cdc照顾帮忙的地方多着呢。基于这个原因,疫苗批发企业纵然知道二类疫苗的利润空间很大,同样也是不敢打这种没把握的仗的。

生为男儿身,遇事不可皱眉、叹气,就事论事,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路是人走出来的,办法也是人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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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ea在2006-11-23 12:31:48的发言:

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省市县一级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不管哪里进的疫苗,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疾控中心应当进行调查和处理,这是条例规定的职责,如果因为不是CDC进苗而不管了,CDC是违法的

不管是从cdc还是从疫苗批发商进的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那都是"冤有头,债有主";由于接种人员自身问题引起的预防接种事故,接种人员都是"吃不了兜着走",谁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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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珠海二类疫苗的价格全部有所下调了,其它地方以后也许也会把价格降下来吧.说真的,现在二类疫苗加起来一个小孩可能不少于要一千元,在农村,有时候打某一种贵点的疫苗在征询家长是否接受时自己都有点心虚:太贵了.由于现在二类疫苗太多,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很不了解,说:"怎么现在打预防针贵得这么离谱,每次打都要这么多钱?不打了."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的良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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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鄂洪在2006-12-7 22:09:21的发言:

说去说来无非还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象有的地方防保一条边管理的,就根本不存在这些问题。

其实没有cdc向上争取的政策(包括物价),防保组的疫苗能打下去吗?你自己进疫苗也没有错,可出问题了你想人家帮你说话?可能吗?

cdc赚几个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像我们单位,乡镇历年拖欠的疫苗款差不多有百把万了,我们工资只能发到60%(防保组还可以拿全工资),可我们什么时候去逼过债呀?向上争取政策,没有cdc的钱在前面打路,能争取下来吗?

唇亡齿寒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人说吗》?

没有cdc争取的政策,疫苗就打不下去了?真奇怪.二类疫苗是国家要求推广使用,没有cdc争取来的漫天大价,就打不去了?我看会打的更多更好.要不,国家也不会放开疫苗的市场化经营.

疫苗款拖欠严重,害得cdc的同仁都只能拿60%工资,还不忍心去催款?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cdc管理不行,用一个字形容:烂!大家都知道,乡镇接种二类疫苗也是盈利的,何以会拖欠如此之多,只能说明cdc管理的烂.假如疫苗批发企业来经营二类疫苗,你看人家企业单位会出现这种管理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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