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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的几个误区

wsfdfs :(顺便提一下美国的制度,以后尽量不讨论这方面内容) 美国有一条法律:如果(卫生部门)政府人员,按照他的职务工作和知识应该注意的事项而未注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不能因其接受了上级命令而执行的理由进行抗辩。这是美国cdc和中国cdc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

行政的命令往往与专业的判断不统一,在中国行政的命令又往往凌驾于专业的判断之上。指鹿为马的事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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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地区政府卫生部门因为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写道:该地区把食物中毒事件0报告作为政府目标之一。那么发现了食物中毒就不报告,最后政府卫生部门强迫疾控中心必须按感染性腹泻病报告。[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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