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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关于检验资质的疑惑

各地的县一级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监测所大多数均没有通过实验室认证,而且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比县级疾控中心差得多了,它们的监测报告为什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这些有几十年食品监测经验、技术、设备实验室,还不如那些初出茅芦的产品质量监测所吗?这也是卫生部无能的表现。
能明心即是修佛,既见性何须参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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