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讨论]《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关于检验资质的疑惑

你们都理想化了,中国法制还没到这么规范的程度,认可不认可还不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说了算!我们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了,在县级疾控算是早的吧,建立了整套质控系统,投资几百万,但想不到的是,人家卫生监督说这算各屁,没用,就和你对者干,没办法,只有请局里出来说话,总不至于卫生系统内部去法院打官司吧,真丢人!

中国是人治,不是法制!法律法规<红头文件<领导批示<现抓现管

[em06][em06][em06]
立足现在 着眼未来

TOP

以下是引用dave在2005-9-24 17:33:36的发言:

这是国家法律的认可,而不是实验室认可,也就是法律赋予疾病控制中心的权利和义务,类似与技术监督系统搞的授权,我想规定的这一条也是我们卫生部力争的结果。大家要珍惜!

承担这样的任务当然要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只是鼓励!

把依法通过认可解释成“国家法律的认可,而不是实验室认可”这一说法能行得通吗?是你的个人解释吧?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干脆说成依法通过认量认证算了!现在国家除了“认证”和“认可”是依法确检验资质之外还有其它吗????
BARTON2500+ OC 3200+ (205×11) EPOX 8RDA3I pro infineon 512 M 256×2 (5-2-2-2) 金钻120G 8M/IDE 宇派移动版ATI9600 OC 450/450 Microsoft 极动鲨光电鼠标 300W长城静音大师+普通机箱

TOP

各地的县一级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监测所大多数均没有通过实验室认证,而且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比县级疾控中心差得多了,它们的监测报告为什么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这些有几十年食品监测经验、技术、设备实验室,还不如那些初出茅芦的产品质量监测所吗?这也是卫生部无能的表现。
能明心即是修佛,既见性何须参禅。

TOP

这是国家法律的认可,而不是实验室认可,也就是法律赋予疾病控制中心的权利和义务,类似与技术监督系统搞的授权,我想规定的这一条也是我们卫生部力争的结果。大家要珍惜!

承担这样的任务当然要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只是鼓励!

黄昏带给我一刹那的失落,但绝不是消沉!

TOP

越来越混乱了啊!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