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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部长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

1.在乡镇成立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管理人员2-3名,工作人员从当地卫生院预防保健科中考核后择优录用,行政隶属县(区)卫生局直接管辖,人员工资由县(区)政府拔付;房产从卫生院分离,由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具体担负农村地区的预防保健管理和实施工作。

2.从各个村公所乡村医生中择优录用责任心强技术较好的乡医作为预防保健员,配合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开展工作,预防保健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50元,其中30元由县政府支付,其余的由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支付(从有偿服务中提取)。

3.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接受CDC的指导和培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开展以社会效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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