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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CDC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绩效考核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推进中心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精神,特制定《**市疾控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如下。
一:实施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两级聘任、两级分配,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加强科室自身管理,落实对职工的日常岗位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以充分体现科室管理、分配、奖励的自主权,充分体现职、权、利的有机统一,对科室、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按比例发放。
二、实施方法
(一)、核定年度分配总额:将市人事部门核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考勤奖40%、考核奖60%。主要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实施情况,收入完成情况,由中心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核定原则:
1、以“计分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为基础;按中心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人均数作为基数,以总分600分计,其中考勤奖占40%、为240分,考核奖占60%、为360分。
2、考勤奖(240分):以日常考核和《疾控中心考勤制度》、《疾控中心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为依据,每周一统计。
(1)、迟到、早退1次各扣5分;
(2)、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一天扣20分;
(3)、上班或下班不考勤计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计旷工半天;
(4)、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及以上、或旷工5天及以上,扣80分;
(5)、年事假累计超过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相应标准的,每超一天扣10分,从第四季度考勤奖中扣除。
3、考核奖(360分):以对科室《目标责任书》、日常工作的年终考核结果和《奖惩制度》为依据。分为科室目标考核(300分)和中心日常工作考核(临时性、突击性等工作)(60分)。
(1)科室目标考核(300分):
1)、中心对照年初与科室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分解逐项打分,按实际得分比例确定科室人员的平均奖励标准;
2)、有科室根据职工所承担的任务及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考评,进行统筹分配;其中科室正、副科长为职工的1.3、1.2倍;
3)、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及以上、旷工5天及以上,扣个人当月奖的50%。
(2)中心日常工作考核(60分):
1)、根据上级及中心安排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和上级考核、检查结果及通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没有承担上述工作任务的科室取上述科室的平均数作为科室奖励标准。
3)、有科室根据职工所承担的任务及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考评,进行统筹分配;科室正、副科长为职工的1.3、1.2倍。
4、核算:将考勤、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得出每个职工的每季度实际得分,按得分比例核算出每人实际应发绩效工资额。
(三)、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要求,中心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批,由市核算中心统一打卡发放。
(四)、绩效考核的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张东文为组长,各分管主任为付组长,部分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心的绩效考核工作。
2、程序:
第一阶段:根据上级及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明确科室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及分工,分科室制定考核细则。
第二阶段: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随时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供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建议。
第三阶段:按考核细则对职工的出勤和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客观公正打分。
第四阶段: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打分完毕汇总后,进行反馈和公示,使科室认识到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三、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将绩效考核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日常工作的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劳动报酬与岗位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劳动成果挂钩,打破人浮于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3、各科室要确定一名骨干具体负责科室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与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联系。




注:在里面再分为技术人员岗位系数;管理人员岗位系数;后勤人员岗位系数。再按职称、职务及兼职等加一定的岗位系数。

绩效工资构成
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年终一次性奖金、新增绩效工资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总额的70%确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确定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岗位系数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根据调研分析和测算,提出如下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临床(门诊)、公共卫生、护理、医技、教学、行政管理、总务后勤系列分配系数分别按1.0:0.95:0.9:0.85:0.8确定;其中正高(含副高)、中级、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岗位系数减少0.08;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岗位系数0.12,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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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的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基金-加、值班费)÷考核得分系数之和×个人考核得分系数。
个人考核得分系数=考核得分÷100×岗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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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暂按平均收入水平略低于公务员收入水平的原则确定。根本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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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疾控科怎么活啊?指标最多,还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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