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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卫生和疾控系统改革 ——曾光

点出了问题,说出了实际,然而没有多少用。第一,疾控系统在中国国家权力建构中没有代言人,没有发言权。第二,中国的各级政府决策层对疾控的认知和认识上有误,有偏见和不明白的地方,所以造成了一些改革让人看的啼笑皆非。第三,管卫生的都没有真正理解和明白疾控工作到底是什么,尤其是区县一级的疾控,看似可有可无,却是最要紧的一个阶层,你天上的政策再好也得地上开花结果,你把落实的阶层整的七零八落的,你国家的防控策略如何落地,如何起效?靠医疗机构?医疗集团?它的法定职责是对本医疗机构和本医共体内的公共卫生工作负责,也就是说它的责任权限是局部的,疾控是面对一个行政区域的,管辖权是和卫生行政部门一致的,是整体的,所以才能有效的监测、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对政府提供有效的公共卫生策略,这一点,很多老爷们不懂,不理解,认为是个人都能干,换个单位一样干的好。真要换一个模式去管理,且不说人员、技术了,单就你这个机构的法律上的管辖权和信息的获取权限就有问题,你医共体对于疾病的信息的收集权限是多大?肯定不能是疾控中心的权限了,对吧,一个区内多个医共体,谁管?卫生行政部门吗?他们懂?他们会管?抽调原疾控的人去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吗?机构改革不允许有编制混杂,那你内部成立的机构法理上有权限吗?这又是一些列的问题,而疾控工作一旦出现应急事件就是要老命的事情,谁担责任?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搞只会大家都完蛋,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卫生行政部门是不会踩这个雷的,那改什么?目前看到的模式要么彻底把疾控改没,要么加入医疗集团,要么跟浙江刚出台的那个模式,把疾控保留,然后分管领导和骨干抽出来进医共体,每个医共体成员单位一个疾控骨干,变相把疾控抽空,还保留这个单位,有事也是这个单位来弄,还保障了人员的利益,想法挺好,但是个人觉得只会把基层的业务能力进一步的弱化、退化、边缘化,疾控的这些改革模式能不能经受得住重大疫情的考验还需拭目以待,但就个人来说,不看好,一个十几年前用生命换来的体系在十几年后又开始面临分崩离析的态势,一支队伍的形成、具备战斗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队伍打散了,再捏合起来,未必就能打了,更何况现在的队伍本身就问题很多,再改不好,再来一次波及全国的重大疫情,谁来防,谁来控?那个时候医疗机构都在全员治疗了,疾控已经自废武功了,又一次的轮回吗?再一次让我们医务人员拿生命来堵抢眼吗?卫生健康事业是两条腿走路的,现在的改革非要绑到一起走,摔跟头是迟早的事。两道防线,两个阵地,非要搅和到一起,哎,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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