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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 [狂犬病]对于WHO隔离动物10天建议的几点误解

以下是引用greatben在2007-10-15 23:13:35的发言:

谢谢greensunli,这次的确让我学会了很多,也让我间接了解到来求助我们的被咬者的恐惧与无助,他们的确很需要我们疾控医师的帮助。呵呵,说来也巧,我很可能将要调去疾控中心的健康教育科工作了,以后也许真的有很多的机会向社区的居民传授各种的防病知识,正如你所说的,我以后一定要把自己所学到的这些知识都传授给他们,尽自己的力量让大家过上安心的日子。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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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受greensunli的介绍去了百度狂犬病吧看了一回,发现受恐狂症困扰的人还真不少啊……

看来我们疾控医师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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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greensunli的话:

谢谢你这么快又这么爽快的给我些好意见,你说的那个狂犬病吧我有空会经常去看看的。针对你的一些说话我有不同的看法,我是依据我的工作经历及生活背景来说的,说的不对,请提出宝贵意见。

1,我记得你对”风平浪静“说过“像你这样负责任的医师已经很少了”,据我对“很少”的理解,就是大部分不负责任了。如果我理解错了,请你指正。告诉你一件事实,我处理过不少犬伤者,但是我没经过任何的狂犬病处理培训,你说如果犬伤者出了事,谁会背黑锅呢?呵呵!不是我不想培训,我天天都在想医院可以给自己多点的培训机会,但是,上次有个关于狂犬病处理的培训,报名的是我们计免科的主任和他的亲信,而没其他人报名,看到这种情况自己有想法也不能说了。做事的是我们培训确是主任,你说这怎么解释呢?呵呵!这就是实际!我想在全国其他很多地方也有这种情况。

2,既然没能培训都让我们去做相关业务,那我们不可能不给自己留后路吧。所以我们就得按《规范》做了,犬伤者来了应该打疫苗的绝不会建议他不打。这对我们刚出道的后生来说,是必须的防身之道。你也有过相同经历吧?

3,对祖述宗教授我之前不了解,如果我的言辞对他有什么冒犯,我在这里表示抱歉。但是,只因为我是学医的,我才相信没有绝对的客观。客观也是相对来说的。

4,who的理论我不敢怀疑,因为我没那种能力来怀疑它。我说过我相信他是权威的,在看此贴之前我还不知道“十日理论”,但是看此贴之后不久,我妈说她又被家里的猫抓伤了,而且流血了。距她上次抓伤打疫苗差不多一年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让她去打疫苗。但是后来我想起了楼主提的“十日理论”,我就跟我妈说如果抓伤你的那只猫十天后都没事就可以不打了。如果不是对who的信任我会这么做吗?那是我妈!!!

5,也许你不理解我说的“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问题,又给另一部分人带来问题”,我是这样设想的如果一个打工者,被一个流浪狗咬伤或抓伤,他来我们防疫科问要不要打疫苗,按照十日理论跟他说,要他观察那狗十日,他会跟你说那狗伤他后就离开了,又是在街上怎么观察啊?这种情况你能不帮他打疫苗吗?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可不少,如果不帮他打疫苗,难道还坚持让他去查那只狗的行踪吗?想想他是月薪几百的打工者,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哪还有时间去观察那只可恶的伤人犬呢?还不如发两百多块钱买个心理安定!

6,中国国情怎样我不大清楚,但是中国穷人多文盲也多,文化水平总体不高,认知能力也不高。我们这里好多犬伤者都是缺少文化农民,或者是农民的子女。对犬伤者的按照《规范》处理他们都是有所了解了,也可以说他们认为像以前那样处理就不会有事了,因为周围的人都是这样处理的,现在都还好好的。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你跟他谈“十日理论”能通吗?

7,我同意你说的“十日理论能解决旧伤者的心理恐慌”的说法,但“十日理论”在中国流行开来,那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等到中国人的文化观念都能全新接受新理论的那一天吧。

这次就说这些了,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尽管提出,因为这是我学习的机会哦!还有那个犬伤者吧能发个链接过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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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2001020831

1。是的,这个地方你确实理解错了。因为这个地方,不是指广大医师处理犬伤业务的不负责任,而是指怎样对待犬伤咨询,特别是旧日犬伤的咨询的不复责任。因为这些回答,不问肇事动物的状态,首先认为患者在狂犬病潜伏期,然后是概率很小。致使好多人,背上沉重的思想负担。关于这个观点,请参考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e0699f01000b6x.html

2。2007年5月,中国CDC已经明确,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但是,有些疾控中心,还是言必称健康犬有毒,这种不注重吸收更新知识,致使广大犬伤患者,背上沉重的思想负担,不是不负责任是什么?关于这个观点以及对犬伤规范的不同看法,请参考 与上海疾控同志讨论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e0699f01000b8w.html

3。像风平浪静这样负责任的好医师,我们希望是越多越好。据我所知,风平浪静不但有日常的工作要做,这里的斑竹事情。并且,他也在狂犬病吧,疏导和回答恐友的问题。同时,还要应付我这样的钉子户的盘问。这样的医师,当然是越多越好!

4。WHO的10天观察法与打疫苗并不是对立的。在狂犬病高发区,我们倡导观察肇事动物10天,并不是鼓动患者不去打疫苗。相反,如果被动物咬伤或者抓伤,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处理。10天观察期,对敏感患者来说,是起到缓解精神压力的作用的。而且,我们一再强调,建议患者做完全程免疫。当然,旧日犬伤者,在明确知道肇事动物状态后,有没有打疫苗,都不会得狂犬病。这根本和你们的规范,没有任何冲突的地方。

5。我要批评一下你处理你妈妈的情况。如同题4提起。由于我们是高发区,你妈妈被猫抓了或咬了,还是要马上去注射疫苗。只有肇事动物10天安全后,你才能停止患者的治疗。

6。处理那个打工者的例子,也是一样。我在前面反复强调,如果肇事动物失踪或者无法观察,就假定那只动物是狂犬,全程强制做完免疫,没有停止治疗的余地。做医生不会死板到那个地步吧?10天观察法的处理步骤,你都没有仔细看。请参考

http://www.cdcman.com/bbs/dispbbs.asp?boardid=35&star=3&replyid=79571&id=12831&skin=0&page=1

7。WHO10天观察法的推行与否,是一个政府导向问题,与国情和文化水平,没有什么关系。我不认为泰国比中国发达多少,经济甚至更差,你说呢?还有,们专业医师还不知道WHO10天观察期,这又是谁的错呢?又怎们能负责任的指导病人呢?请参考上海疾控一位人士的言论:

对于去年卫生部下发的《犬伤处理规范》,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方案,对于我国的国情并不适合,成本巨大(上海1年用掉的狂犬病疫苗大约有2000万元,而报告的那些病例却都是没接种疫苗或接种了不合格疫苗的)。坦白说,我觉得这个规范是应狂犬病高发的形势而仓促行文的,“总认为中国情况是特殊的”的自我情结造成对WHO和世界各国公认经验的忽视、对实际犬伤处理中复杂情况的不了解导致方案中存在明显漏洞。

虽然我理解国家的难处,但我还是我希望国家能够秉承科学的态度,不怕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就《犬伤处理规范》而言,WHO和世界各国的经验其实已经够充分了,几乎可以说是公理了,是否还必须在中国人身上再检验一遍才相信呢? 我知道领导同志可能会考虑一个规范刚出台就被修订,显得严肃性不够或有自己打自己耳光的嫌疑。但是这种担心与给全国人民带来的巨大浪费和肉体与精神的损害来说,孰重熟轻大家自有评判。

8。百度狂犬病吧的链接:http://post.baidu.com/f?kw=%BF%F1%C8%AE%B2%A1

欢迎你的到来,还有,我叫Greensun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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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greensunlight:

抱歉!叫错了你的名字,但你头像左边确实是greensunli!呵呵!

谢谢你的建议,我知道了我对我妈妈的情况的处理过于轻率了,当时我可能有些侥幸心理,认为是自家的猫,而且妈妈也接种过疫苗了。还好现在我家的猫还健在。

我刚刚去看了下百度狂犬病吧,真是佩服你啊,跟人家说“100%安全”,这不是一般的医师敢保证的。你看了,辽宁成大疫苗公司那个帖吧,我看你一定被气歪了,他既然建议一个13年前被自家狗牙齿划伤的人去打高品质的疫苗。看过十日观察法的处理流程,看起来不难,但是操作起来就有点问题了。我们这里一般都是一次性就要求患者把五针的钱一起交了,日后不可能再退钱,应该说整体东莞差不多都是这样做的吧。所以,就算知道伤人犬是健康的,第四第五针还是会给患者接种。你说你不是医师,我想问一下你是做什么的呢?如果不是在防疫部门做事的话,你也许对这种部门的运作不大清楚吧。我们的做法都是这样的,“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也许这是我们基层的做法,上级部分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只管下文件。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专家学者们,考虑的是大部分人直接的切身利益,如人身、财产安全,人身自由等等,他们不可能考虑周全到这些法律的实施对某个人或者某部分人产生的情感困扰。《犬伤处理规范》也是如此,它是为了保障广大犬伤者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广大医师也是这样做的。虽然这样做传播着这样一种信息,健康犬也带病毒,潜伏期可以很长,这给某些犬伤者带来很大思想负担,但也给很多犬伤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至于“十日观察法”是不是比现在的处理规范更适用,我就不说了,因为这不是我们能够说得清楚了。

我想我国的国家级狂犬病专家考虑过这个问题,在不在中国推行“十日观察法”,他们肯定会作出非常慎重的考虑。各级cdc的领导及工作人员都是有文化有素质的,都经过很多培训,你说为什么要对他们培训呢?我想你也明白,而培训的教材都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成的,做医师就得遵守法律法规!要不一旦出事,没人救得了你!

也许我说的有些不靠谱,我只是想说,基层完全依赖上级,我们有事他们罩着我们,只要我们没违反规程。换句话说“上级的嘴基层的腿”,我们只有执行权没有发言权。你说政府做错了,政府导向不正确,我无异议。因为在自我能力提升方面我觉得政府确实对我没多大作用,完全靠自己学习,自我更新。学有所用,虽然我现在学到了“十日观察法”,但我还是按照原来的方法做,因为饿哦是在这里学到的,而不是在上级的培训课程上学到的。

不好意思,今天说的有点乱,因为有点困了,要睡了。希望你的努力会受到一定的效果,我会经常去百度狂犬病吧看看,但是我不会用十日观察法跟人家解说。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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