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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该不该打?

目前疫苗的种类确是多了,但多了就是“滥”的观点是不对的。我认为要正确认识疫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每一种疫苗,尤其是二类疫苗都有其特殊而有限的作用,只有熟悉了这些作用才能更好的使用。我们很多基层接种门诊除了接种狂犬病疫苗外,都是在盲目的接种二类疫苗,目的性集中在了增加收入上,而不是确定该儿童是否需要接种疫苗上。现在全国各地很少有对二类疫苗接种效果评价的流行病学资料,也很少有在开展某种二类疫苗接种前进行相关基础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论证报告。只是按照疫苗说明书上的说明或者有关材料的介绍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

至于有的临床医生认为接种多了疫苗会干扰儿童正常的免疫功能之说也是没有理论根据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要接触到无数的微生物,对这些微生物进行适应或产生抵抗力,使用的疫苗也仅仅是这些需要接触的微生物中的极少几个而已,有资料表明人体对几百种抗原能够同时产生反应,形成抗体。其实真正导致人体免疫功能失调或紊乱的是滥用抗生素,而不是使用疫苗。

另外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是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的前提。

不该用的东西用了叫“胡用”,该用的东西没有安照要求用叫“乱用”,需要用这种东西的你却用了别的东西教“错用”。不知道该用不该用的东西而用了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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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zs168在2007-6-4 13:36:46的发言: 小孩原本是没有病的,结果打疫苗打出病了。这种惯性思维对我们每一个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始终困扰着我们疾控人的一个难坎。
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使用二类疫苗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一方面是慎重的选择疫苗,不要单纯听业务员介绍,也不要说上级要求打什么,我们就打什么,必须根据自己当地疾病的发生情况和老百姓的实际接受能力来开展工作,如果是接种二类疫苗出了问题,上级部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二方面是接种的时候要看明白使用说明书上的说明,不论是教科书或论文的介绍都不能取代说明书的作用,因为说明书是按照国家药典的规定进行说明的,尤其是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必须要掌握好,以免发生接种反应后,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三是告知义务必须做到,防止家长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动接种疫苗,否则发生纠纷后这是导致被动或败诉的首要原因。四是处理接种反应要重点突出人性化原则,对发生的问题要对家长全部透明,不要遮遮盖盖的,同时要及时和疫苗厂家取得联系,通报发生的情况,争取他们在经济赔偿方面做好准备,只要你判定是接种反应,接种单位负责人就应当出面对全部的经济问题负起责任来,不要犹豫或推托。只有这样儿童家长才能对接种单位信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五是二类疫苗千万不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不要贪图便宜,或者有其他目的购进疫苗,这点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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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开展二类疫苗接种的初衷还是考虑了经济问题。我去年曾到经济比较好的江浙和上海参观过他们的接种门诊,他们对二类疫苗的接种并不积极,因为单位的经济收入有保障,除预防接种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很客观,同时财政拨款也很充足,因此没有必要冒险去做二类疫苗的接种了。再者,即使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也充分尊重儿童家长的意见,不勉强他们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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