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改名为----“卫生医药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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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改名为----“卫生医药体制改革” 
| 本帖最后由 青蛙最伟大 于 2010-7-26 14:25 编辑 
 医药与卫生,孰轻孰重?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我其实想说,卫生更多包含了政府的含义!
 把医药凌驾于卫生之上,本人认为是极大的不妥!且“卫生”太广义,医药就显得狭义了。
 国家提倡预防为主的方针,医药体制目前是市场行为,卫生体制目前是政府行为。
 
 市场应该在政府的监管下,才能运作良好,市场不应处于无政府的状态。
 
 所以,这个“医药(市场)卫生(政府)体制改革”----潜在的含义就是把医院与药商比喻的重要性高于了政府了;就会让老百姓认为,预防疾病不重要,反正有病了就去医院!
 长此以往,“卫改”难以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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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7-2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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