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巩固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

巩固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

本帖最后由 同行同路 于 2014-4-9 00:01 编辑

巩固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主要由市场决定疫苗价格的思考

     (拟定3000字论文初稿,请提修改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现以疫苗市场体系为例,浅议巩固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重点探讨主要由市场决定疫苗价格的问题。

   1. 疫苗现代市场体系的意义
   1.1 疫苗的含义
   疫苗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是用于预防、控制人的疾病的药品。疫苗分为两类即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

TOP

   1.2 疫苗现代市场体系的意义
    疫苗现代市场体系关系到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关系到保障人群健康和公共卫生,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正常秩序和科学发展。疫苗现代市场体系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基础,是一类疫苗政府免费接种民心工程、二类疫苗自费自愿接种民生工程的必然条件,是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政府工作的实际需要,是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独特路径,是保障公共卫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支撑。

TOP

本帖最后由 同行同路 于 2014-3-30 19:58 编辑

   2. 疫苗现代市场体系的现状
   2.1 一类疫苗的流通
   2.1.1 一类疫苗是计划免疫疫苗又称免疫规划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接种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2.1.2 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市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市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并向市政府负责采购的部门报告,同时报市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使用计划包括一类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
   2.1.3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一类疫苗的政府部门,依法与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一类疫苗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
   2.1.4 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一类疫苗。
   2.1.5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使用计划将一类疫苗组织分发到区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1.6区或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使用计划将一类疫苗分发到接种单位和乡级医疗卫生机构。
   2.1.7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将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门诊。
   2.1.8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免疫规划程序接种一类疫苗。
   2.2 一类疫苗的价格
   2.2.1 国家发改委规定,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并由国家统一收购的计划免疫疫苗,纳入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
   2.2.2 儿童计划免疫的一类疫苗种类,目前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等。
   2.3 二类疫苗的流通
   2.3.1 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2.3.2 疫苗生产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二类疫苗。
   2.3.3 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
   2.3.4 区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
   2.3.5 接种单位将二类疫苗分发到预防接种门诊。
   2.3.6 预防接种门诊按照自费并且自愿程序接种二类疫苗。
   2.4 二类疫苗的价格
   2.4.1 按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药品(疫苗),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企业定价疫苗,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2.4.2 国家发改委规定二类疫苗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2.4.3 二类疫苗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加价率等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2.4.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在经营者自主定价的零售价范围内执行二类疫苗价格。

TOP

   3. 巩固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的思考
   3.1 巩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疫苗价格的机制
   疫苗价格机制是指在竞争过程中,与供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机制,包括疫苗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疫苗价格机制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价格变动与供求变动之间相互制约的联系和作用。如果没有完全确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疫苗价格的机制,疫苗市场体系就不是完善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巩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疫苗价格的机制,加快完善疫苗现代市场体系,必须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理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使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政府干预过多问题,让有形之手找准自己作用的边界,在市场失灵处发挥作用;让无形之手发挥其本来的作用范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