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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相关] 关于一起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致相关疾病法律纠纷

对于疫苗性相关疾病大多发生在首次服糖丸的婴儿,从全国发生的病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没必要乘5。这里比较的是婴儿,更不应该用广东省的人口数做分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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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uoli在2007-2-6 21:36:24的发言:

这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省的情况可以看出,每个省一年因为疫苗感染小儿麻痹症的患者那么平均有30例,全国23个省,那么每年就是630例,加上漏报,瞒报的病例,那么数字肯定是相当惊人的。不管这些小孩是吃糖丸引起的还是被吃过糖丸后的小孩感染的。但是事实证明,他们都患上了脊髓灰质炎。中国每年新生儿大概是1000多万,如果以最低得可能性:600/2000万来计算,那么就是3/10万,差不多3万多个小孩中就有一个得了脊髓灰质炎。这些数字可以说明目前问题已经是相当严重了。那么卫生部以及专家所说的250万分一到1000万分之一是从何而来,请不是在那里妙语连珠,信口开河,而不要总以极少数人有可能被感染这些苍白无力的话来敷衍老百姓,自己胡说还不算,而且还不让媒体说真话,请卫生部门对以上数据和事实作出合理解释。

对不起,您算错了.中国不是23个省,而是32个省.广东也决不是有代表性的省,它的人口数在中国可是数一数二的.而且1个省30例,23个省就是630例吗?这可不是是小学算术.正确的算法如下:广东省2004年人口总数7804.75万(来源:广东人口计生网,还不包括大量的流动人口数),全年发病30人,所以其发病率是30/7804.75万.约1/250万左右.

你会说这个分母不对,不应该是全人口.好的,但也决不是您所写的新生儿.这个病14岁以内都发生的,而且每个小孩子至少吃5次以上脊灰糖丸.所以平均每次吃糖丸引起发病率怎么算呢?分母应该是该省14岁以下人口去乘以5,结果跟1/250万也差不多.

假如分母再加上数千万的流动人口,您说结果是多少呢?

我这么解释,不知道您满不满意.其实作为一名疾控工作者,看到很多疫苗衍生株的报道,我真的很无奈:一方面是许多地方计划免疫工作的条件落后,无法提供最好的免疫服务;另一方面是整个国家保障机制的缺乏.但我心中消灭脊灰的信心从未动摇,为每一位儿童接种好的愿望不会变.因为反过来想一想,实施计划免疫前有2%以上的儿童会夭折或残疾,恰恰是因为在他们成长的路上有那么多疾病威胁:结核\肝炎\白喉\破伤风\百日咳\麻疹...而如今,这种日子再也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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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脊灰相关病例及其类似问题的处理应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建设、国家民主人权政策未来走向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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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9721811在2007-2-8 11:24:49的发言:

个人看法,如果我国已经没有野生株病例发生,能否使用灭活疫苗???

同时国家和厂家来对发生严重病例的给予补偿和医疗救助

不是能否要用的问题,如果对小孩负责,那么就一定要用,如果说成本高完全可以由家长自愿承担,虽说现在的糖丸事免费的,但是别忘了,大家都是纳税人,就连买东西都给国家交了税。所以最终还是我们老百姓自己掏钱的,而且现在每个小孩出生的时候,防疫部门在发接种证的时候,就叫家长交钱了,这钱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这钱都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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