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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应该撤消卫生局或者撤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呵呵,牢骚太盛防肠断。

我是从防疫站到卫生局的,也曾操作了两项体制改革,现就任于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从我的体会看,应该通过二次改革,将中心内部现有的体现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内设科室整合出来,成立卫生局领导下的二级局(疾控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疾控局的性质可以是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原有承担技术服务的部门仍按事业单位管理,作为疾控局的下属单位。相应撤销现有卫生局主管疾控工作的处室。

卫生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全行业的卫生监管,完成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任务(当然,改革后这一职能由疾控局具体承担,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部分)。二者本来就是上下级关系,谈不上撤销谁不撤销谁的问题。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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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卫生监督所没有取得计量资格认证收取检测费

  本报延安讯(记者 宁军)“卫生监督所收取我440元检测费和评价费合理吗?”接到举报后,延安市质监局稽查队日前对延安市卫生监督所依法检查,认为卫生监督所没有取得计量资格认证收取检测费属于违规收费,并已向卫生监督所下达整改通知。

  冉先生在延安市区开了一家餐馆,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只有3人经营。11月15日,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向冉先生收取了消毒效果检测费和评价费共440元。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冉先生遂向延安市质监局稽查队举报。在质监检查人员欲对卫生监督所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时,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魏建都与办公室人员称,他们的监测设备“应该不用鉴定”。

  质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除非取得计量资格认证,否则作为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就没有对外监测、检验的权力。如果该所不能提供计量资格认证以及检测设备的鉴定合格证书,那么其行为即为违法,质监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此立案查处。12月1日中午质监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卫生监督所未能提供出计量资格认证和设备鉴定报告。

  对于卫生监督所收取的检测费和评价费,延安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卫生监督所根本无权收取检测费和评价费。根据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均为疾控机构职能。对于卫生监督所收取的原因,该人士认为无非是利益驱动。

  12月2日下午,延安市质监局稽查队对延安市卫生监督所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该所有关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到稽查队谈话并提供有关证据,限期1个月办理计量认证的有关手续;卫生监测仪器未经计量鉴定合格前,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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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不能少,卫生局可更名为卫生行政管理局,含卫生监督所,主要是负责卫生执法和医疗管理,疾控中心与卫生局脱离,实行省地县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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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改为医院管理局,CDC垂直管理最好。

我们这畜牧局全额拨款,CDC差额拨款,工资都难保障。人不如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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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说的[em27][em26][em25][em47][em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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