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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长给一把手来了点硬的

其实如果我们自己能够团结起来,为了广大群众利益,为了疾控事业的发展开展一次联合大罢工。相信如果大家能够勇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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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十年在2006-8-12 12:59:47的发言:

1、卫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lt;FONT color=#ff0000>反还把所有的责任都向政府推,这是不可取的!要知道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条例不能落实,各级政府有责任,但卫生行政部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应该由政府买单,卫生部门怎么叫不作为了?怎么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政府了?难道你觉得应该卫生部门来买单吗?

目前条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接种经费的不落实,你说这是政府责任大,还是卫生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干什么事都是老爷作风,我行我素,不考虑其他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出台一些没有财政保障措施的根本就没法执行的政策,

单拿条例来说,希望您仔细再看看,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不是卫生部颁布的!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了一些承诺,现在为了履行承诺(是政府履行,不是卫生部!),所以颁布了条例。请再次记好: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是卫生部!

3、卫生部有能耐,为什么不争取中央财政提供保障,或者要各省级政府统一负责疾控经费的保障到位。

中央财政不仅对计划免疫工作,对整个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都是投入了巨大资金的!

请你注意:在中国,传染病防治是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这是写进了传染病防治法了,当地政府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你相反还来怪卫生部为什么不叫中央、省级来负责各地的传染病防治,这是什么道理?

政府的卫生事业费拨到谁的账上了,既然政府给了卫生事业费,作为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不问主管局难道越级去问政府?疾控中心又不是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况且这笔钱又不是给疾控中心的,是给接种单位的,怎么讲也应该是卫生局去向政府争取的。
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没错,但这个条例是那个部门起草的,该不会是国务院直接起草吧,卫生部自已起草的条例,自已应该带头执行吧,条例实施一年多了,乡村医生自已购买了一次性注射器、消毒药械进行预防接种,到头来一分钱都没拿到,难道要他们自已去向政府讨吗?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可以从卫生事业费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补贴吗?
非典是怎样从广州到北京的,这个教训是深刻的,难道传染病都是地方病,一个县不做好防治工作或者就干脆没钱不做这项工作,发病区域难道就只局限于该县还不向外扩展,属地管理的原则是否适应当前形势下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难道这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是不可更改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在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无之间转换的。既然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做好这项事关全民健康的工作,难道卫生部就不可以去争取要更高一级的政府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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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其实十年版主不必感到有失败感,我倒认为这样的论坛气氛很好!有争论就有思考。现行体制造成了卫生局与疾控中心存在必然矛盾,而不是哪个人的问题!中国这么大,各地情况不一,你所了解或看到的只是局部,而且大家站的角度不同。卫生局也好,CDC也罢,各自都存在很多问题,大家应该抱着心平气和的态度参与讨论才好!有些事情还真是辩不清是非,都有一定道理。所以不要急于表现自己的观点就是绝对对的嘛![em07][e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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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的不承认我有些失败,失败之处在于希望利用论坛能缓解目前CDC和卫生局之间的矛盾,现在我发现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都不可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

不是教训,是有点生气,有点失态而已。

补充:将军牛牛在论坛里面的大部分观点我是支持的!

作为一个老同志,说的话也很有道理,也很有分寸,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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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你很厉害,对每个人都进行教训一番,这里是每个人表达看法的地方,不是你教训别人的地方[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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