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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分家,你意下如何!?

我们也早就分家了,直属卫生局领导,但所长一职由当地卫生院的院长兼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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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对个人来说是利大于弊,对工作来说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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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努力程度与卫生院的收入有很大的影响"会有可能产生很大影响吗,不怎么可能吧,连糊口都不行,能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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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分,首先要看体制上能不能予以保障。疾控一块当前属事业机构,垂直管理不太可能,也不现实。曾经独立、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改制了,理智点吧!
1、为什么镇(乡)一级医疗机构称为“卫生院”,而不叫“医院”,这是与其承担有农村公共卫生职能相关联的;
2、分开后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待遇的落实(绩效考核还是参照公务员)、人事权力的归属等等还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作为疾控而言并未承担管理职能,仅仅是技术指导而以。因此,势必会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生一定的影响;
3、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业务的量,增加较大,重医轻防现象尤为严重(很多卫生院防保组人员身兼数职,哪有时间和精力做
我赞成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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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骗国家的钱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吧!关键还是在监管,没有好的监管体制,就别怪人家骗钱!分家只能解决一时,过一段时间还会出问题,绝对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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