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1963年10月10日出生,广西合浦人,家有两个哥哥及一个姐姐,梅艳芳排行最小,性恪倔强并带点反叛。梅艳芳的父亲早逝,其母独力供养四名子女,家境颇为困难。梅妈妈组织了粤剧训练班及歌舞团以维持生计。
小小年纪的梅艳芳深受影响,加上本身的音乐天份及表演欲望,四岁半便踏上舞台,在荔园登台唱《卖花姑娘》,跟着大伙儿又唱又演,但小小年纪又怎能懂得曲中意思?她只是学着大人般在台上唱着唱着。
梅艳芳跟随妈妈与姐姐梅爱芳登台表演,从此一生与舞台结下不解之缘。她从没有正式跟老师学唱歌跳舞,但她会看着别人在台上表演,自己站在一旁“偷师学艺”。
也许当时年纪少,所以对于此种表演生涯,她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但随着一点点长大,梅艳芳既要表演又要兼顾学业,对她来说并不容易。令人向往的校园生活并未为她带来欢乐,相反带给她无穷的压力,因此她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
在一次电台节目的访问中,她这样说道:“以前唱歌的人都不受尊重,人们都称呼为‘歌女’,在他们眼中‘歌女’是一个不正经的行业,于是便阻止了同学们与我来往,看着别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时,自己永远都只是一个人,感觉十分孤单。”
梅艳芳从小就知道要分担家里的一些责任,加上接触到的都是一些人员复杂的地方,无形中便与人有了众多的隔阂感,在这种成长的过程中,梅艳芳学会了怎样保护自己、保护妈妈,所以对起同年龄的小朋友,她的思想也更加成熟、懂事。
梅艳芳就是在这样的生活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爱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