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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疾控机构该如何申请执业注册?公共卫生医师执业注册问题该如何解决?依据什么

[讨论]疾控机构该如何申请执业注册?公共卫生医师执业注册问题该如何解决?依据什么

请大家讨论:福建莆田的那些情况我们这里照样有,估计还不少,肯定也有解决的很好的地方,请交流一下!!

卫监查CDC——大水冲了龙王庙!

楼主的问题提得太好了!无奈人微言轻,要是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来就好啦!你这问题涉及到政治问题,触及一个强势群体,这里有一张无形的网。因为我们的政府是“吃饭政府”,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吏治的政府,大量从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军转干部,强势群体子女,CDC是一个不错的机构。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行后,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了“老人老办法”的办法对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问题划上了句号,此后要从事公共卫生专业工作,必须经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而实际情况是各地CDC进人随心所欲,根本不把《执业医师法》放在眼里,无法无天啊!现在很多疾控机构的人员都没有相应的资质,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我们建立公共卫生体系的瓶颈和绊脚石,《执业医师法》颁布8年了,历史遗留问题为何越积越多?!如果不可能一下全部解决的,那么8年来“循序渐进”的解决了多少?至于那些只占茅坑不拉屎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去解决,让这些渣滓回家颐养天年去吧!!!依照《执业医师法》,CDC人员准入制度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按目前的《执业医师法》执行医情况,CDC是州官,福建莆田游医是百姓-----------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

经世致用,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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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句章大侠的支持!这个问题好象没有什么人感兴趣,提出这么久了就句章大侠支持了一下!请各位同仁交流一下!借鉴一下你们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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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之所以没有什么人感兴趣,是因为看帖的人绝大多数没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资格————心虚啊
经世致用,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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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预防机构是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

卫生防疫机构:指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研究所(院)、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站)、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站)、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站)、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站)、鼠疫防治站(所)、乡镇预防保健站(所)及与上述机构专业相同的单位。

经世致用,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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