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专业人员从事或管理专业技术工作其实质就是违法,既《职业医师法》。领导违法管理就是失职,假如因此对单位、社会、国家造成损失者,既是渎职,是对人民犯罪。疾控中心主任是由卫生局党委负责任命、监督、免职,卫生局党委应对此负责,具体由党委书记负主要责任,而卫生局党委书记由组织部门考查任免。问题出在哪儿,大家一目了然。 另外,本单位党支部对主任有监督管理权,职工也有民主监督管理权。但这往往行不通,因为多数单位党支部书记由主任兼任,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的。所以基本上等于没有真正的民主监督。 以上情况许多部门的单位都存在,这也算是这个历史时期的国情吧。不知国外的CDC是否也有这些现象? 正直的CDC人忧国忧民,可惜+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