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当前离线
主管医师
在卫生局平时接触技术方面的时候不太多,希望这次能为大家提供点帮助。
《条例》的出台并不是合适每一个地方。
尤其是不再坚持主渠道制度,这一点会带来很多的麻烦。
有一个省,好象是黑龙江专门出台了一个文件,明确规定继续坚持主渠道制度。
我觉得这样做便于管理。如果一个乡镇接种点为了谋取暴利,铤而走险,买到了劣质疫苗,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到时候倒霉的还是卫生行政部门。可卫生行政部门是不是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一个接种点一个接种点的去查他们用的疫苗是否合格?
所以我觉得坚持主渠道还是有必要的,不过我们不会在文件上明确的写“要坚持主渠道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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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法太单纯了。
十年:我说要入网可以,但我建议价格价格你们一定和省疾病控协商。
我觉得到县一级的价格不能比市场价高出百分之十五为什么。因为县一级的量肯定比省、市一级小,他拿给乡镇一级肯定加价的比例要大一些。如果你们拿到县一级的价格都高不可攀。那么县一级无法操作,乡镇一级更无法承受。现在乡镇好多收费都没有了,全靠扎几个手杆生活,如果价格过高肯定不行。
其实省、市两级不要把利益看的过重;只要价格合理销售量上去了,就很可观了,俗话说薄利多销吗。那样你们不但规范了生物制品市场也收到了良好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哟。
价格都是由省统一规定:省上给市是多少,市给县是多少,都是定了的。
省级CDC在定价的时候,肯定会考虑到最基层,县一级CDC的利益,因为只有县级CDC的基本毅力得到了保障,省、市CDC利益才会有保障。如果把县级CDC都逼的没有活路了,省、市的疫苗也自然没有市场。在目前的情况来看,二类疫苗到了县一级利润空间仍然相当大,这个你们比我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