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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关于羁押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该怎么开展工作? [打印本页]

作者: bjcdc    时间: 2008-12-10 17:56     标题: [讨论]关于羁押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该怎么开展工作?

关于在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中发现初筛阳性,后经复检阳性的羁押的人员应该怎么开展工作?????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8-12-11 14:43

又不是烈性传染病,按一般羁押人员对待,就像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样管理,不用分开管理,不能岐视他们,但可以告知管理人员,


作者: zhcl6231    时间: 2008-12-14 16:21

告诉看守所后,没几天,就会放了。

[em06]
作者: zjgwj    时间: 2008-12-19 11:10

现在状况的确如此,有的地方在搞试点,将有HIV的犯人集中关押,
作者: qym213559    时间: 2008-12-26 21:05

我们这里都放了
作者: gdxndf    时间: 2009-1-6 20:16

从控制传染源的角度来讲,应该集中关押才对。公安看守所目前现状可能还没有能集中关押,但监狱已经从2005年开始全部集中关押。
作者: bingyu9934    时间: 2009-2-16 18:06

定期随访,密切观察,定期检查CD4
作者: haikcdc    时间: 2009-3-10 16:54

放了肯定不对,以后这个人在犯罪还抓吗?

在现阶段,最好把监狱、看守所或戒毒所的hiv人员分别集中管理,即一个地区设一个hiv监狱或看守所或戒毒所。为什么?因为个别地方的劳教管理可能存在疏忽?监狱或劳教所的一个hiv可能通过男男或毒品传播给他人。

因此,最好的还是一视同仁,严格管理。


作者: tyjaids    时间: 2009-3-18 20:33

好象现在在监狱或劳教所通过男男被感染的也不少哦
作者: tao    时间: 2009-3-21 14:14

我这里全放了。


作者: 拂晓伟人    时间: 2009-4-3 16:42

应该定期随访,密切观察,定期检查CD4。


作者: xqw0414    时间: 2009-7-6 08:48

和一般人一样,但要严密随访和告知相关人员。
作者: medicallov    时间: 2009-7-7 15:28

好像是放了
作者: yjqch    时间: 2009-7-13 16:33

同意9楼的观点,最好的还是一视同仁,严格管理。
作者: gdxndf    时间: 2010-10-23 21:16

现在监狱里实现HIV集中关押,和普通罪犯不存在接触的机会!所以不会出现感染的可能,从2005年司法部要求全员检测到现在,我省未发生1例狱内传播病例。
作者: hmcdcyx    时间: 2011-3-28 14:52

我们发现后全部放了,警察叔叔害怕!
艾滋病基本上是释放的充分条件!
这些人放出去后正好以艾滋病作为护身符,疯狂作案!
这是多部门合作的效果!
荒唐啊!
可悲啊!
我已多次接到外地公安局来核实犯人的艾滋病感染史电话(通过本地公安部门),他们一经核实立即释放!
我们本地也核实过多起艾滋病病人作案后向本地公安申明艾滋病感染事件(很多人都在外地已查出阳性),都是释放后再作案的!
由一斑而见全貌,可见我国防艾工作的成效如何了!
作者: dszliuahu    时间: 2011-6-21 16:07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我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初筛阳性后,再去采血和流调,还不能直接跟犯人说,还需要隐瞒,导致我们怎么跟人家解释?患者知道后,还到处宣扬,唯恐同监室的犯人不知道他是艾滋病感染者,通过给同室犯人精神上的压力,成为老头狱霸,干警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单独关押,给其提供便利条件,反而受制于患者。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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