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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紧急时刻献血救产妇 医院被罚6万元

大夫紧急时刻献血救产妇 医院被罚6万元

文章转自网易新闻

  “当时情况紧急,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我只是做了医生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却被告知是违法的。”某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卢新华一脸茫然。

  6月8日,产妇阮怀莲在某区人民医院做完剖腹产手术后,出现子宫大出血,需紧急输血。当时,医院没有储存AB型血,寻找义务献血者又未果,某区人民医院谭忠能院长在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同意主治医生卢新华义务献血200毫升,使阮怀莲转危为安。对卢医生的义举,患者及其家属感激不已,医院准备表彰她,卢医生婉言谢绝了。   然而,8月15日,该医院接到省卫厅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医院无采供血许可证,采供血行为系违法行为,责令该医院立即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em06]详见: http://health.dayoo.com/node_2640/node_2641/2005-09/12/112649233886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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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啊?!该医院有无这样违法的前科的屡教不改呢?

假如没有的话,卫生厅,我操。

木秀于林风必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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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纯属个人行为呀,此医院又不是以采供血为业务,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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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距不成方园,但条条框框太多了也不好,如果像上面这个病人,如果因失血而死亡,那他一定不是死于医生之手,而是死于官僚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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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如果真如媒体报道的这样,那政府真该检讨自己:办卫生局什么用?
“笑着面对生活,不管一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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