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了,CDC技术支撑无可替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了,CDC技术支撑无可替代

本帖最后由 lycdclyj 于 2012-6-12 09:06 编辑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以上二条,明确了CDC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行了细化。食品安全法赋予了CDC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的法律职责,“无为即无位”,CDC应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中。
      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救治病人,再就是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如何查明原因?这时候,所有的部门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CDC,CDC技术支撑重要性凸显出来了。CDC只需做好二件事,就能查明事故原因。一是流行病学调查,二是实验室检验。

看见访问过的人不少,就是没人回帖,特来顶一个。
说白了,CDC就是在除了食品安全事故后多找个背黑锅的,希望多招点临时工备用。
学医就是如飞蛾扑火!搞公共卫生就是自取灭亡~~

TOP

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哪位同仁可以提供相关的工作流程或培训课件,发一份供大家一块学习提高一下,感谢!

TOP

不要过分悲观,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你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对CDC社会地位的肯定。

TOP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就应该是协助,而不是牵头。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