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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系统和医疗系统的异同

疾控系统和医疗系统的异同

2与8日,卫生部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邓海华就中国疾控中心建设做了详细的介绍,他既不代表卫生系统、也不代表疾控系统,仅代表国家疾控中心而已。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各级疾控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比如县级疾控和市级疾控,市级疾控和省级疾控,就好比医疗系统的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市级医院和省级医院,各开各的灶,各吃各的饭,都是大兄弟和小兄弟的关系。这一点和医疗系统很相似,上级医院指导下级医院,但是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同之处在于公共卫生任务的分配和医疗业务自主经营的性质有所不同。前者更加垄断一些。正是这些不同造成疾控资源的不平等,别人认为都是疾控的给谁不是给,层层剥下去,基层疾控尤其难过,甚至需要开展医疗服务来维持运转。上级的老大哥钱花不完,下面基层的小弟吃不饱,而国家决策层觉得都是疾控嘛,你国家疾控富的流油,下面能差到哪里?而国家疾控从来就没有表示过能代表疾控系统,这一点尤其值得敬佩。毕竟你还不是垂直管理,你最基层的小弟还穿着开裆裤,拿着最少的工资,干着最繁重的工作。

“国家疾控从来就没有表示过能代表疾控系统”,支持一下!
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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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疾控尤其难过,甚至需要开展医疗服务来维持运转"这倒是不假的。特别是健康档案启动之前基层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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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系统和医院系统还不完全一样。上级对下级业务指导是有法律法规约定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七款。可理解为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另外,《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40号)第五条、十三条、十四条等均有明确约定(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医疗系统好像没有这样的法定职责。
相当于公安系统,下级公安局(厅)的人财物不受上级管理,可业务受上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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