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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解标准合理吗?

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解标准合理吗?

本帖最后由 祝福00 于 2011-7-7 09:40 编辑

[url][/http://www.jxwst.gov.cn/cszw/cws/ncws/201106/t20110629_141914.htmurl]n2011年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两级分解比例:乡镇卫生院58.7%—61.8%,村卫生室:38.2%—41.3%,
经费分配金额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4.84元—15.63元,村卫生室9.66元—10.45元
问题1、卫生厅、卫生部领导在制定方案前是否真正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
2、目前卫生院要完成这10项工作都有难度,那么乡村医生是否具备可以完成10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条件吗?
3、一村指导一所卫生室,乡村医生现在都是全科医生了,可以包管理老年人、儿0-6岁儿童、孕产妇、慢病、精神病等管理及指导吗?

今天核算了下,按25元分解到各项目中去,合计数是25.29元,不知省厅文件是怎么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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