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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新版《尘肺诊断标准》7月31日

卫生部发布新版《尘肺诊断标准》7月31日

卫生部发布尘肺诊断新标准


(2009-08-01 07:34:41)

本报北京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新标准将尘肺明确分为三期,删除了旧版中“无尘肺0”和“无尘肺0+”的表述。新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卫生部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代替现行版本。
根据新标准,X射线胸片表现分为三期。一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1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达到2个肺区。二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2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或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4个肺区。三期尘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0毫米,短径不小于10毫米;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小阴影聚集;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大阴影。
尘肺病诊断结论的表述是:具体尘肺病名称+期别,如矽肺一期、煤工尘肺二期等。未能诊断为尘肺病者,应表述为“无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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