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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定传染病应该是几种?

39种,但在考试时,按教材上很多还是37种。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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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变化令人晕!但是又必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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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agleand 于 2009-8-5 11:22 编辑

截止目前,法定传染病39中,其中甲类2种,还是鼠疫和霍乱,乙类26种,今年新增了一种甲型H1N1流感,刚开始时候,它属于乙类按甲类管理,现在国家已经给调整为乙类按乙类管理了,目前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还有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乙类传染病的种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原为丙类)、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原为丙类) 、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原为丙类) 、疟疾)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原为乙类)、黑热病(原为乙类) 、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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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种啊
关键是对“法定”是如何理解的,不能只解释为《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定也应当算法定管理的范畴了。
这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为它奋斗!而我只同意后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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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种,去年增加手足口病(丙类),今年增加甲型H1N1流感(乙类按甲类管理)。
   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5种)和丙类(10种)。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法定传染病是适时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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