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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资质

[求助]关于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资质

卫生局把从业人员体检业务交给了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关于从业人员体检,具体由哪个部门承担,有无明确规定。偶查了《食品卫生法》,没规定。卫生部1995年《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第四条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大虾们帮帮忙。

卫生行政部门指的就是卫生局,如果你们那里的卫生局把体检任务放在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并且有指定的文件,那就是合法的,不过一般应该是二级以上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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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谢谢。

郁闷。本来经费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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