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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是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食源性疾病是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新华网北京9月7日专电(记者杨步月)“食源性疾病已成为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但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担忧地表示。

刘秀梅是7日在中国工程院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论坛”上说这番话的。她说,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凡是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病原体使人体患上感染性或中毒性的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中国阜阳奶粉、日本雪印牛奶、欧洲疯牛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曾令人心有余悸,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一个巨大并不断扩大的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

在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有两大特点:一是原料污染或变质、原料储存和加工不当导致的集体聚餐暴发。其中,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宾馆、饭店)占责任单位的60%以上,最近发生的福寿螺事件就是一个鲜活例子。二是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污染肉和肉制品、水产品导致的疾病暴发。据监测,我国每年至少有3亿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由沙门氏菌污染肉和肉制品导致的发病率最高,约占97%;副溶血性弧菌污染水产品导致的发病率为2.5%。

刘秀梅负责卫生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工作。据她介绍,截至2005年,全国食品污染与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已经覆盖到8亿多人。目前,重点控制的生物性危害包括生食水产品和蔬菜以及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等。(完)

陈君石院士:人们对食品安全有“五大误解”

新华网北京9月7日专电(记者杨步月)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人们经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还能吃什么?”“导致这一疑虑出现的关键原因是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很多误解。”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7日对媒体强调了这一观点。

陈君石在中国工程院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论坛”上指出,当前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误解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是消费者要求食品“零”风险。人们普遍认为开车、坐飞机等导致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却不能接受食品中存在任何风险。从保护健康和生命的角度看,这一心态可以理解,可是不符合科学,因为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食品“零”风险根本不存在。

二是过于重视化学污染,而忽视食源性疾病。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化学污染正危害着人们的健康,政府三令五申地加以禁止、媒体不厌其烦地加以报道,却忽视了食源性疾病已经成为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

三是笼统地把假冒伪劣与食品安全划等号。将两者划等号,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将致癌物污染的食品等同于致癌食品。被苏丹红等致癌物污染的食品固然不好,但人体吸收只要达不到一定量,不会引发癌症。对此,人们没必要恐慌。

五是将不合格食品等同于有毒食品。一些商贩在瓜子外皮上涂矿物油是为了让瓜子好看,被媒体炒作为“有毒瓜子”。其实,矿物油也称“液体石蜡”,具有通便等作用,国家允许将其用在食品上。商贩们只是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便将其用在瓜子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为非法使用,但不等于有毒。

陈君石呼吁消费者和政府部门正确认识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首先,科学家们要持续地对食品进行危险性评估;其次,政府部门要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出台法律法规;同时,科普教育、媒体宣传等渠道,应就相关的危险性进行广泛交流,消除人们的误解。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我心飞翔,遨游天下

同意陈院士的说法。注重食品安全是对的,但还是不能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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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基本含义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食品质量则是指食品满足消费者明确的或者隐含的需要的特性。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

  首先,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作为一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而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许多交*,由此造成食品安全的重复监管。

  其次,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治理概念。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所关注的主要是因科学技术发展所引发的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而在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所侧重的则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所引发的问题,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产经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包括上述全部内容。

  再次,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政府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唯一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政府保障或者政府强制的范畴。而食品质量等往往与发展权有关,具有层次性和选择性,通常属于商业选择或者政府倡导的范畴。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

  第四,食品安全是个法律概念。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食品安全的概念可以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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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食物中毒原因构成分析中,微生物污染所占的比例会比化学性污染所占的比例高,但是,食品的化学污染对人体所导致的后果远远大于微生物污染所导致的后果!!!有些化学性污染所导致的后果往往是长期的、慢性的、隐蔽的、不可逆的、乃至是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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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原野在2006-11-27 10:51:30的发言:
新加坡联合早报:探讨中国食品安全危机

比如,有的地方的副市长带头吃咸鸭蛋,以示这样的食品是安全的。还有的地方媒体刊登一些专家的话或访谈,认为食物中发现的致癌、有毒物量太小,不足于让人生病患癌和中毒等等。

这些做法遭到了公众的指责和批评,因为并不能根本解决食品和药物的安全问题。今天出现了有毒鸭蛋,明天出现了致癌多宝鱼,后天还会出现有毒烹调油。

比如,当专家在解释食品中所含的致癌物量少,不足以危健康之时(体重60公斤的成人每天食用1200多个“涉红鸭蛋”,才有可能达到诱发动物肿瘤的剂量),会不会又给造假者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只要吃不死人或短期内不让人致癌生病,含有毒物、致癌物的食品就可以大量制造和大行其道?

“副市长”们所吃的鸭蛋是经过严格审查、层层把关、精挑细选出来的,烹调过程有“卫生安全保障”、甚至连生鸭蛋的母鸭子都是由专门机构饲养出来的。

这是一种“四两搏千斤”式的政治秀,试图依此来说明:“不是我们没监管好,而是这东西根本对人体就没什么健康危害,大家不要小题大作,你们看,我堂堂副市长不都在吃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媒体朋友们,你们也不要紧抓不放”。

所谓的“专家”在某种因素的驱使下,割裂现实而以纯理论的“独到眼光”来解释这些“食品安全事故”,以“专家”的身份向不明真相的公众传递一种看起来“权威”的信息。

公众被愚弄了

谁对你我的健康负责?

我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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