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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艾滋病毒携带者允许报考国家公务员

[转帖]艾滋病毒携带者允许报考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稿日前在网上公示,与第一稿相比,做了一处重大修改,即取消了“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限制规定,将“艾滋病毒携带者”纳入公务员录用范围内。专家指出,这不仅顺应我国对此类人群“不歧视”的政策,而且与国际惯例接轨。
以责人之心责己.以爱己之心爱人.

在实际招考很难落实,因为非“携带者”的竟争都十分激烈。
以责人之心责己.以爱己之心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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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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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列出来了,可大家有没有忘记,乙肝表抗阳性不能录用为公务员,这也只是在这几年才从公务员录用标准里删除的。天马戈说得好,就算是健康人的竟争都十分激烈,何况携爱?现在是经济的年代,还有谁会把携爱者留在自己的单位,十年发病期一到,这笔治疗费用,谁来承担?单位么?就算现在参加了医疗保险,可是,发病时的假期,谁来顶上?工资是否照发?没有哪一个单位这么仁慈的!
因为我们有了共同的语言,因此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为我们有了相互的关爱,因此我们有了这个家--疾控家园,我们疾控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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