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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同行一个传染病报告问题?

请教各位同行一个传染病报告问题?

各位同行: 请问医院门诊病例如果怀疑为传染病时,采集了相关标本后,是否要求要填写联系电话?还只是叫患者何时来看结果? 如果实验室结果出来后证实为传染病病例,而且可能会造成传染病的蔓延时,医院是否有义务通知病人,或事先留下联系方式? 大的医院采用的时HIS系统时,磁卡上未记录有患者的联系电话,怀疑是传染病病例时,要求留有电话号码,应如何操作?有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的? 简单的说就是现在领导要医院报告法定传染病病人的联系电话,但是部分医院使用的是HIS系统,也没有门诊日志,怎样留取病人的联系电话?何时留? 比较合适。

有经验的同行请回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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