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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疾控中心实用规章制度汇编

区(县)级疾控中心实用规章制度汇编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职责与任务

一、中心主任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对中心各项工作、基本建设、人员调配、任免、使用负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主持制定和实施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经常深入科室和现场,参加部分业务工作,及时组织或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3、负责重要文件签发,经费预、决算和药械购置与分配的审批工作。

4、认真抓好本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5、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深入科室和现场参加部分业务工作,指导帮助分管科室解决实际问题。重大问题提交中心主任会讨论决定。

3、按照分工签署文件,负责答复、处理问题,向中心主任提出分管科室干部的培养、调整和奖惩意见。

4、关心职工生活,协助中心主任解决有关问题。

三、科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科室业务、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实施。参加主要业务的实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及时进行总结,且向中心分管副主任进行汇报。

3、组织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4、主持召开科室会议,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6、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随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四、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主任、副主任对全中心的工作进行正常运转。

2、起草打印各类文件,处理来往文件,函电等文书工

作,并收集上报各科室的业务资料,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3、制订后勤保障计划,做好所需用品的采购、供应、管理;依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综合治理;

4、做好职工继续教育、生活、福利等工作。

5、协助召开工作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6、负责中心职工的考核、转正、调配、职称晋升和工资调整、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二)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治科

1、做好疫情监测、预报、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定期发布疫情通报。

2、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3、实施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紧急疫情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4、对各医疗机构传染病、地方病预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拟定并实施全区传染病、地方病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三)体检科:

负责各行业从业人员体验时的体检表的初审、一般项目检查、X光检查和便检的样品收集及最后体检结果的审定工作。

(四)检验科:

配合各科室完成抽检和送检样品的检验工作,承担各类从业人员体检的生物材料检验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的检验项目及突发事件的采样、检验等工作,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资料等。

(五)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有关工作任务,配合有关科室开展有关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结核病防治科(所):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完成自治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在我区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科室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执法监督工作。

(七)免疫规划管理科: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完成城区适龄儿童的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开展二类疫苗接种工作,参与疫苗相关疾病的疫情调查处理,做好疫苗的计划、订购、储存和冷链运转工作。开展有关免疫规划管理的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八)门诊部:

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项目,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九)职业卫生科

1、参与职业中毒、饮用水事件调查取证、查明原因、控制事态发展。

2、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的监护、职业建设场所项目、职业危害因素评价等工作

3、开展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并进行评价。

(十)学校卫生科:

1、掌握辖区内学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开展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2、对学校、幼儿园的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

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

一、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不串岗及擅自离岗,不准带小孩,不准高声喧哗。

3、上班时着装整齐,公务接待要讲文明,有礼貌。

4、因公外出要履行逐级报告和汇报制度,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一律指定专人管理,本科室其他人员具有操作使用的权力和保养维护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允许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上机操作。

2、各科室所配置的计算机,只能用于工作和学习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使用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或播放光碟。

3、单位网络系统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使用。

4、各科室重要数据要定期进行备份,以防丢失。

5、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

计划、总结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内容不得擅自改动,确需增减和变动的要报分管领导批准。

3、每月向中心提供一次工作信息,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年末做出全面总结。

4、每年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于元月底以前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领导单位。

四、会议制度

1、中心主任会: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参加 ,传达上级指示,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中心办公会:中心领导及各科正、副科主任参加。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汇报各科近期工作情况和安排部署下段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并进行督办。

3、科务会:由科主任主持,传达中心办公会议内容,小结科室工作,讨论安排下步工作任务,分析前段业务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4、学术委员会:重点研究人员培训,学术活动安排。

五、考勤制度

(一)科室实行每天出勤登记(包括事假、病假、旷工)。由科主任认真履行出勤登记手续,每月底汇总统计,并于下月一日前交中心办公室。

(二)职工因各种原因必须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1、职工请假

(1)职工请假在三天内的,分管主任批准。

(2)职工请假超过五天的,由卫生局领导批准。

(3)职工请假在七天的,由主任批准。

(4)职工请假在一个月,由卫生局党委批准。

(5)职工请假一年的,由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扣除个人工资的40%交本单位,个人基金费用应交部分由本人负责缴纳。

2、主任、副主任请假

(1)副主任请假在三天内的,由主任或书记批准。

(2)副主任请假超过五天的,主任同意后签字,由卫生局分管领导批准。

(3)主任或书记请假在七天以内的,由卫生局领导批准;请假在七天以上的,经卫生局党委同意,报组织部批准。

六、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值班,认真详细地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紧急疫情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反映。

2、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期间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3、值班期间严禁缺岗、脱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便做出新的安排。

4、值班人员对疫情举报人员和咨询人员要热情,态度要诚意,耐心解答对方的问题。

七、文书处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中心文件收发、传阅、递送、登记、归档等工作。

2、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及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收发文件、资料应有签收手续。

3、发文要及时、认真,重要的文件处理意见要报中心主任审核。涉及若干科室的要及时会签处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催办。各科室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文件,应使用单位文件拟稿纸和信笺,用钢笔起草,字迹工整、清晰,拟稿后经拟稿人和科主任签字后,交办公室审核,呈分管主任签发,重要文件由中心主任签发。函笺要编号并留存根,以备查考。

4、印发文修改较多和字迹不清的,要先清稿再交办公室打印,由起草科室负责校对;重要文件盖章分发前,要再次核查。以中心名义发文的,须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5、对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文件,办理完毕后,交档案资料室立卷归档。

6、对没有保留利用价值的文件,在办理结束后,经挑选、复核登记,呈领导审查批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7、文件未经批准,不得转借其它单位或个人。查阅或阅办后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备查。

八、请示报告制度

1、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

2、遇有下列问题要立即向中心主任请示报告。

1)发生重大疫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并提出建议和办法。

2)财务开支,中心重大问题和对外重要活动事项。

3、外出参加会议和重要业务活动要及时向科主任、中心分管主任汇报。

4、在工作中遇到涉及政治、经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难于解决时,要及时向中心主任请示报告。

九、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本中心行政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未经中心主任

同意不能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

2、使用印章时,由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盖章,用后及时锁入柜内,非经特殊许可,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3、不准在空白介绍信、白纸、表格上加盖本中心任何印章或领导的印章。

4、使用行政印章,一律实行登记手续,对书写不规范的文件、介绍信、凭证等不予用印。

5、各业务专用印章由科主任管理,或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经科主任同意方可用章,专用印只适用业务工作,不能替代行政章的使用范围。

6、本中心更换任何印章时,旧印章均由办公室收集,统一保存或销毁,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应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存。

十、工作人员纪律

1、干部、职工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2、秉公办理,不弄虚作假,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财物。

3、不准以任何借口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赌博。

4、不得乘外出学习开会之机,利用公款绕道变相旅游。违者,其绕道费用自付。

5、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违纪事件,不得对投诉者检举者进行刁难和报复。

十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规党纪,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

2、学习各项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

(二)具体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全面完成学习计划;

2、要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主任批准;

3、政治、业务学习要指定专人记录,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科室和职工的学习笔记,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课;

5、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学习效果。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得阅读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等。

十二、奖励制度

1、对刻苦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并做出显著成效者。

2、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3、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免受更大损失,及时发现及控制重大疫情有功者。

4、同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5、在工作中受到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6、凡在国家、省、市级杂志公开发表和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及中心学委会评选的优秀论文。

7、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8、奖励方法:根据业绩和贡献大小,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

十三、惩罚制度

本中心职工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者,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行政处分;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者。

2)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安排,无理取闹,抹牌赌博、打架斗殴、有损本中心声誉者。

4)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

5)贪污盗窃公共财物,包庇坏人者。

6)浪费、损害公共财物者。

7)泄露国家和本中心机密者。

8)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9)其他应当给予惩处的。

对职工的行政处罚依情节轻重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留用察看期限为一年。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上述(1-9)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可视情节性质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有政策、法规条款的,按政策、法规条款执行。无参照依据,则由中心讨论决定。

十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经济核算,讲究经济效益,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2、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和决算,编制年度预算计划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3、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办法,各科室收支由财务科统一建帐,分户登记,按期与科室结算。

4、各科室需要购置药械、器材、图书杂志、印刷资料及召开专业会议等开支,应事先做出预算,由中心分管主任提出意见,中心主任审批。

5、一切报销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报销。

6、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据,违反国家财经制度规定的财务开支,不予受理。

十五、药品材料管理制度

药品材料必须遵守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

(一)普通药品管理

1、科室用药前申报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公室购买,并定期与供货单位结帐。

2、上级下拨我中心的药品材料,一律凭下拨单、文件、书面通知,由办公室领回单位后 ,填写入库单。

3、用药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所有药品材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丢失、盗窃和毁损。

(二)剧毒药品管理

1、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库、专柜、专帐,加锁保管。严格“五双制度”(双人管、双人发、双人运、双把锁、双人用)。

2、使用时应严格办理手续,保证出入库准确,请领单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3、必须有完整清晰标签,严防误用。

4、提货要做到专人提货,监装监卸,不准因节假日、午休、下班而将危险品带回家或留在身边。

(三)生物制品管理

1、免疫规划科负责生物制品的计划、采购、运输、贮存和分发工作。

2、生物制品应建立入库,发放登记簿,详细记载品名、数量、批号及有效日期。

3、生物制品应严格按照运输、贮存条件和要求,妥善保管。

4、发现生物制品有异常情况绝不使用和发放。

十六、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加强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证做到随叫随出车。

2、坚持文明行车、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否则,所造成事故损失,由司机个人负责。

3、科室用车耗油由办公室按里程核准。

4、建立车辆档案,对车辆所有资料、证件、维修等情况均应记入车辆档案,档案由办公室管理。

5、维修车辆时,由司机写出报告,由分管领导核实,中心主任批准后方能维修。

6、下班后和节假日休息时车辆要停放在单位院内,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人员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用车。

十七、后勤管理制度

1、为确保中心供水供电,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水电故障,及时维修。

2、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时用,随时关,严格禁止长明灯、长流水,违者按制度处罚。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严禁从楼上向楼下、院内扔果皮、纸屑、倒垃圾等,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4、院内禁止放养禽兽,不得有碍他人公共卫生,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5、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6、易燃、易爆、剧毒试剂、药品必须专人严格管理,贮存保持通风透气,并备有灭火消防器材。

7、用电科室使用电器材(冰箱除外)操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擅离职守,造成危害损失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行政、直至刑事处罚。

8、门卫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保安职责,对过往人员要查明来历,与本中心无关的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9、重大节假日,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十八、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应打扫卫生,各种仪器、器皿、试剂等安置整齐清洁,标志清晰。

2、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着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用餐、会客,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工作无关的物品。

4、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中心领导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外单位人员联系业务工作应在办公室进行。

5、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中心领导及有关职能科室同意,不得外借或让外来人员操作使用。

6、检测实验完毕应按规程要求进行洗涤,处理实验用具、台面和剩余样品,对受污染的工作衣帽等用品及有毒有害物质应按规定做好消毒、灭菌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7、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对实验室水、电、门、窗等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8、有关专项实验室的管理,除了遵守本制度外,还应执行相应管理制度。

十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视其用途直接配备到科室,由科室负责安排专人管理使用。

2、仪器设备一律进行登记建档、建卡,实行使用登记的管理办法。

3、上级下发和自购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中心相关人员会同使用科室和办公室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配件短缺,制造质量有问题等应及时办理索赔或退换。

4、调试仪器前必须熟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调试完毕后,应写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与仪器有关资料一并存档。

5、仪器应按性能,精密度和使用率存放于固定场所或房间,不能任意搬动。

6、仪器室必须保持清洁、防震、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日光照射和除湿。

7、仪器使用人要经过训练,熟悉仪器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8、一旦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及时报告不得自行拆修。

二十、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报刊的订购由图书管理员拟定计划,报中心领导批准后统一办理,原则上各科室不得擅自购置,贮存书刊。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审批,并向图书室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2、图书室、阅览室内不得高声谈笑、吸烟。

3、借阅图书资料,只限本中心职工。借阅时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拿出室外。

4、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管理人员按书刊价2倍赔偿。

5、凡新到书刊,要进行验收、登记、盖章、编目、分类上架。

6、定期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各类图书资料,并向各科提供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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