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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公告]2007年淮安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 [公告]2007年淮安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07年淮安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淮安市市直卫生单位工作需要,充实卫生专业队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卫生局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部分岗位放宽至未就业的往届,限2005、2006年本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2007年淮安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部分岗位放宽至未就业的往届,限2005、2006年本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未发的可先报名)、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7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淮安市和平路3号六楼)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费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标准收取,每人98元。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市卫生局组织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于2007年4月24日到招考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2)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本科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合同期限三年,在合同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后,经考核合格,列入在编人员管理,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合同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职称的,或者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聘用,由其本人另行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3761139 市人事局: 3671213 简章由淮安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注:本信息转载自淮安市CDC网站

详见:http://www.hacdc.net/ShowArticle.asp?ArticleID=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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