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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中为何有三聚氰胺?

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商人唯利是图,管理者亲商坑民.改革开放别的功劳不敢说,至少把人都进化成了"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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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终于主动承认自己的奶粉有问题了。可是,多达700吨的“问题奶粉”已经流入市场,可以想象,实际受害的婴儿会超过目前已经发现的数字。虽然“三鹿”已经发出了召回令,但危害已经造成。那么,谁将为此负责?有关责任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三鹿”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不过,追此刑责的前提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这就必须认定:污染的“三鹿”奶粉符合卫生标准吗?在承认奶粉有问题之前,“三鹿”曾声称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甘肃省质检部门也表示“三鹿”奶粉经检验合格。

  有人要问:受过污染甚至可以致命的奶粉怎么会符合卫生标准呢?“三鹿”和甘肃省质检部门依照的是什么标准?对此,还没有详细的信息,但“三鹿”确实有可能符合某个卫生标准。目前,我国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繁多且不统一,并没有一个强制性的安全标准。据统计,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国家级标准有400多个,地方性、企业和行业标准则达千余个;同一种食品有两套法定标准,检验检测中法定标准相互冲突等事件屡见不鲜。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现有很多涉及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的法规,比如《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这些法规都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某个环节或某类产品进行了规制,但却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台统一的、专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实际上,我国已经有了这样一部法律草案,并且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审议,这就是《食品安全法》。当然,《食品安全法》并不仅仅可以统一标准,它在事故预防、食品召回以及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都会作出全面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食品监管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缺陷。现在,“问题奶粉”事件再一次震动公众。因此,笔者建议,《食品安全法》应尽早出台。(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食品安全法》出台,就真的可以杜绝问题食品吗?有了刑法就没有罪犯吗?有了反贪局官员就廉洁了吗?大家稍微动下脑筋我想就有答案。我看问题不在立法,而在执法!在人!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立法不可说不细,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连执法者都无所适从。结果呢?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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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法律形同虚设,唯有良心,这就是近年来为什么孔孟之道如此盛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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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聚氰胺不溶于水,鲜奶中添加不现实。

2、奶农自己生产饲料,自己添加三聚氰胺也不会使牛的产奶增加,添加这个没有动力。也不会添加。

3、牛如果死了对农户的影响更大,农户不会添加。

4、如果添加,牛出问题了倒霉的还是农户。

5、虽然俺们农民的地位低,但你三鹿栽赃农民的做法我们不能从心理上接受。

6、你三鹿有钱,农民没钱,你的嘴大,农民的嘴小。大家注意这次三鹿奶粉事件,受“污染”的都是最便宜的18块钱一袋的婴儿奶粉,显然,三鹿为了占领农村奶粉市场这块最后的肥肉采取了低价倾销战略,但是卖这18块钱一袋的奶粉连本钱都不够,大量生产岂不亏老本了吗?于是三鹿为了节省成本,在奶粉中添加廉价大豆蛋白粉来替代奶粉,这大豆蛋白粉本来也没啥大事,但是,恰恰这次里面被添加了伪造蛋白质的三聚氰胺这高科技玩意,于是最终制造出这起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当然,成人奶粉中肯定也添加了这种高科技玩意,因为成年人的代谢能力比婴儿强大得多,除了特殊的病人,自然也不会有中毒事件发生。 根本不可能是奶农掺了三聚氰胺。

7.三聚氰胺不溶于水,其实看上去三聚氰胺就是一塑料粉末,要在液态奶里面掺进不溶于水的三聚氰胺技术上几乎不可能(“三聚氰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微溶于水,呈弱碱性。”“溶解度在每100g水中为0.1g以下的,称为微溶。”)。

8.奶粉生产过程中要对液态奶进行喷雾干燥,如果液态奶里面含有不可溶的三聚氰胺成分的话,就会堵塞喷头,三鹿生产线都会完蛋。     9.假如真的奶农掺了三聚氰胺,那么三鹿的所有奶粉都出问题才是,事实上,只有三鹿最便宜的婴儿奶粉出了问题,其他奶粉并没有出问题,这说明三聚氰胺不是来自奶源,而是来自用来替代奶蛋白的大豆蛋白。

10.今年5月份三聚氰胺的出厂价格是每吨11000元,合每公斤11元,鲜奶收购价格是每公斤2.8元.奶农赔本也要给你毒牛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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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该反思的时候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什么危害大,什么危害小。有食品安全的事故不能用罚款来解决,你害的是人命,就该用人命来赔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小贪小惠没关系,你该有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吧,既然你没有做人的底线,还留你干什么!坑民害民大于偷盗,抢劫和杀人!偷盗能偷多少?且多是被生活所迫,杀人能杀几人?且大多都有原因,可官、商们呢?脑满肠肥,贪得无厌,往往杀人于无形无因。所以希望我们的党中央痛下决心,对食品,医疗领域明知固犯者,不能仅限于罚款,害人命就该以生命为代价!还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对党的信任,还人民的生存权、安全感!我就不信,中国人,为了利益,都这样潜规则了,我们发展为了什么,终极目标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你危害了人民的健康甚至生命,这样的发展是我们想要的吗?我们不要贪得无厌,你正当的赚他个百八十亿,你是英雄,国家和人民会记住你,感谢你,谁能容忍的是那些衣食无忧的害人精英们,这里做着害人的勾当,那里又在搞采访宣传,沆瀣一气,一起去欺骗我们华夏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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