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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青海、西藏、安徽、山西、宁夏、海南、四川、福建、贵州、河南、新疆、湖北、辽宁、陕西、河北、重庆、甘肃、广西、湖南、吉林、江西、内蒙、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球基金项目办:
为加强省级结核病控制人力资源建设,根据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实施计划,将在24个项目省开展聘任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协调员工作,现将《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聘任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协调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省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
2.《实施方案》中需报国家级项目办备案和审批的文件,要同时上报原件和电子版;
3.各省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聘任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
4.河南、湖北、广西、吉林、云南等五个试点省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对不符合条件的协调员要重新招聘。
5.联系人:徐祖辉
联系电话:010-83134288 83134388
传真:010-83134388
E-mail:xuzuhui@chinat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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