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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免疫规划] [原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jiazhen    时间: 2007-5-5 15:26     标题: [原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

  《条例〉》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伤残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于接种第一类疫苗是公民的义务,是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所以接种后的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政府承担。

  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因为第二类疫苗是一种个人行为,而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也是无过错责任,按照司法救济的原则,由疫苗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无法制定统一的具体补偿费用标准,所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及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作者: 防柳男娜    时间: 2007-5-5 15:46

出事后接种单位也就有了麻烦事。
作者: gdvpi    时间: 2007-5-8 09:29

简直就是废话


作者: ztscdcmgk    时间: 2007-5-9 10:39

细节上的难点太多.
作者: w雨w雪w    时间: 2007-5-10 16:57

[em05][em03]等于没说一样
作者: maodb    时间: 2007-6-2 10:39

鉴定和补偿办法迟迟不能出台。一旦发生异常反应,受种者和接种单位都有是受害者。
作者: 夏日凉风    时间: 2007-6-2 12:49

一颗大树上就结了几个小果子!


作者: zs168    时间: 2007-6-12 13:51

都在免疫规划中写着,具体要根据各地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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