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卫生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卫生执法有一个和其他执法单位不一样的特点,执法对象是医疗机构”十年这是你说的吗???卫生行政部门的一员?我们食品卫生等恐怕就是在这样的类似的想法的过去中消失的!随便说一个:比如什么QS认证,不是说不对,只一个推荐标准,无行政认可法的依据,而且各地相当混乱,检验机构不一。能说比卫生监管好那里去?但是人家效果却大不同!!又比如全国牙防组的事。卫生行政部门你在干嘛??!!如果是一个国的话那是什么后果?

TOP

10同志说得好!

TOP

食品卫生交到药监局是迟早的事。

现在反映出执法中问题最多的就是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所以我也是拿医疗机构来举例的。

TOP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5 23:03:04的发言: 又比如全国牙防组的事。卫生行政部门你在干嘛??!!如果是一个国的话那是什么后果?

牙防组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你真的清楚吗吗? 是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

主管全国认证机构管理部门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牙防组没有认证资质就去认证,作为监管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负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你说说主要责任是谁?轮的到卫生部来说话吗?

TOP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4-15 22:56:28的发言: 你看你看,十年人家说卫生改革不成功你说怎能只怪卫生部门呢?呵呵笑话.不怪你怪谁??

按照你的逻辑医疗改革失败了,大家不要骂医生,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他们收红包、开大处方、群众看病贵、都不是他们的错。

改革失败了,政策的执行者没有责任或者不被骂简直就是天下怪事。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