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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从"夺命疫苗"看基层卫生防疫公共性

[转帖]从"夺命疫苗"看基层卫生防疫公共性

  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未经过县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同意,擅自与学校联系,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2500多名学生接种了甲肝疫苗。结果造成100多名学生出现异常反应,其中一名6岁的小学生不幸死亡。   随着调查的深入,基本事实已经浮出水面:大庄镇防保所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多项规定,从某个体户处购得3000支疫苗,由没有资质的医生接种,再以高出市场价3倍的价钱向学生收费。这场违规接种甲肝疫苗的公共卫生事件,乃是一次权力聚敛钱财的“寻租”活剧。   卫生防疫是公众生命健康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卫生防疫部门的天职是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而大庄镇卫保所的管理者却以公众(而且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牟取经济利益。探究这场人间悲剧的起因,利欲熏心的管理者自然罪不可恕;然而,基层卫生防疫体制困境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一个缺失“公共性”的卫生防疫体系迟早会将它的管理者们异化成疯狂逐利的寻租集团,这一规律在基层表现得尤为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开始市场化改革。医疗体制市场化的初衷一是为了解决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的痼疾,二是为了提供覆盖更广、质量更高、价格更低的公共医疗服务。但是,在对市场化和民营化双重迷信的驱使下,医疗卫生的“公共性”遭到了严重的忽视,市场化改革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方面,某些应该市场化的部门没有充分的市场化,如医药生产流通中的行政性垄断依然没有彻底打破;另一方面,某些不应该市场化的部门却被强行推到了市场化的轨道上,卫生防疫部门就是范例。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卫生防疫部门的资金基本上来源于国家财政。然而,医疗卫生市场化改革以来,公共财政一直没有给予卫生防疫部门特别是基层防疫部门足够的资金支持。政府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总财政支出中只有20%投给了基层,而其中用于基层防疫部门的经费不到40%。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入不敷出的乡镇防疫部门除了自己想方设法搞“创收”,实在是别无他途;而卫生监管部门也乐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基层防疫部门积极进入市场、将创收变成主业。   结果,生存的压力侵蚀掉了防疫部门自身的公共性,将它们变成了追逐经济利益的机器;而一旦道德防线崩溃,对公众生命健康的关注就被诱人的经济利益压得粉碎。在大庄镇,每支疫苗19元钱的利润便以绝对的优势压倒了2500多名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笔者无意用体制原因为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辩护。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要基层卫生防疫体系的公共性困境存在,此类违规接种疫苗的悲剧将反复上演。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让基层卫生防疫回归公共。当务之急是增加对卫生防疫事业的财政投入,保证基层卫生防疫部门不至于依靠创收来赚取运转经费,消除管理者以权谋私的心理诱因;同时要剥离卫生防疫部门的经营权力,使管理者无力为服务定价,消除他们权力寻租的机会。简言之,只有让卫生防疫部门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共部门,他们才有可能忠实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大众的健康安全。

转新华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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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这是绝大部分基层防疫人员的悲哀,亟待各级领导和决策者思考和解决,否则,这种事情将会继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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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领域的“孙同刚事件”,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一切为了孩子!\"有事儿您Q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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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顶,国家应该先解决基层防疫人员的工资全额发放问题,才能保证此类事件的少发生和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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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从"夺命疫苗"看基层卫生防疫公共性

说得对!上级应该多了解基层人员的收入情况,基层人员做得多,但收入却很难保证,雷峰也要吃饭的!这是前提,所以要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基层人员的收入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e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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